腾讯体育腾讯体育 > 中国足球 > 国内专题 > 正文

裁判不是国家工作人员 陆俊刑罚或低于龚建平

2010年10月08日18:11海口晚报我要评论(0)
字号:T|T

裁判不是国家工作人员 陆俊刑罚或低于龚建平

本报综合报道 以陆俊为首的3名裁判将会受到什么程序的法律制裁?按照商业贿赂罪的量刑规定,最高的刑期才是15年,据此分析,陆俊、黄俊杰等人的刑期可能会低于10年。

2006年《刑法》修正案,扩大了商业受贿的主体认定范围,足球裁判受贿,明确被界定属于商业受贿。从量刑的角度看,商业受贿判得比受贿罪轻得多。

根据2006年《刑法》修正案(六)的修改内容,足球裁判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没有编制,而且国家不发工资,因此受贿犯罪行为可被界定为商业贿赂。按照商业贿赂罪的量刑规定,最高的刑期才是15年。如果陆俊等人积极配合,最后刑期有可能低于龚建平的10年刑期。

(海口晚报)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责任编辑:shineluo]
添加你对新闻的热爱  
人在热爱
登录 (请登录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分享至: 腾讯微博
如果你对体育频道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到交流平台反馈。到微博反馈

企业服务

图说天下

推广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