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0年5月22日至8月9日在各参赛俱乐部主场进行。
二、参赛俱乐部(以各俱乐部注册名称为准)
上海兹韦克羽毛球俱乐部
江苏尤尼克斯羽毛球俱乐部
浙江银江羽毛球俱乐部
湖北索牌羽毛球俱乐部
湖南川崎羽毛球俱乐部
青岛啤酒羽毛球俱乐部
广州市粤羽羽毛球俱乐部
八一芝華仕沙发羽毛球俱乐部
三、比赛项目
五场制混合团体(混合双打、女子单打、男子单打、女子双打、男子双打)。
四、注册和报名
(一)参加2010年中国羽毛球俱乐部超级联赛(以下简称“羽超联赛”)的俱乐部,必须按照《关于2010年中国羽毛球俱乐部超级联赛俱乐部注册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于2010年3月15日前完成俱乐部的注册;于4月15日前完成俱乐部教练员和运动员的注册;于4月20日完成2010年羽超联赛比赛报名。
(二)每队报领队1名,教练2至4名,队医1至2名,男运动员4至8名,女运动员4至8名。报名参赛的教练员和运动员,必须具有中国羽协颁发的中羽联赛注册证。
五、报到
参赛运动队应至少提前1天到各自赛区报到。报到时,将本队教练员和运动员的中羽联赛注册证交比赛监督审核保管。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规则
采用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和世界羽联的最新规定。
(二)竞赛方法
本赛季羽超联赛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进行常规赛即主客场双循环赛,第二阶段进行季后赛即主客场淘汰赛及PK赛。
1. 常规赛
(1)每两个队之间2009年俱乐部联赛名次高的队有权选择两队间主客场比赛顺序。
(2)采用“1”固定的逆时针轮转法,先后进行两个单循环赛排出常规赛的组内名次。必要时,中国羽毛球协会有权根据需要调整相关队伍的比赛顺序。
(3)各俱乐部队根据2009年俱乐部联赛名次从高到低依次进入两个循环的组内号位,如具有有效联赛名次的俱乐部未注册参赛,依次由下一名次的俱乐部递补。
(4)常规赛的名次计算
①根据两个循环全部比赛的胜次进行组内排名。
②如果两个队胜次相同,则该两队之间胜两次的队排名靠前。如该两队各胜一次,则计算该两队之间比赛的净胜场数,净胜场数高的队排名在前;如净胜场数仍相同,则依次计算该两队之间比赛的净胜局数、净胜分数,直至在某一计算层级的净胜数分出高低;如仍不能分出高低,则以抽签决定该两队排名先后。
③如果三个(含)以上队胜次相同,则依次计算这些队两次循环赛全部比赛的净胜场数、净胜局数、净胜分数,直至在某一计算层级的净胜数分出高低;如仍不能分出高低,则以抽签决定这些队排名。其中不论在净胜场、净胜局、净胜分哪个计算层级上出现两个队相同的情况,则按以上②的步骤排出先后。
2.季后赛
(1)常规赛排名第4和第5的两个队进行抢号赛(在排名第4的队主场进行)。
(2)常规赛前3名的队和抢号赛的胜队进入1至4名主客场淘汰赛及PK赛(如有),其中排名第1的队有权在排名第3和抢号赛的胜队中选择半决赛对手。该选择必须在抢号赛结束后1个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加盖俱乐部公章提交中国羽协。
常规赛第1
第3或4名
抢号胜队或常规赛第3
第2名 第1名
常规赛第3或抢号胜队
第3或4名
常规赛第2
(3)抢号赛的负队和常规赛排名第6至第8的队进入5至8名主客场淘汰赛及PK赛(如有),其中常规赛排名第7的队有权在抢号赛的负队和排名第6的队中选择季后赛首轮对手。该选择必须在抢号赛结束后1个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加盖俱乐部公章提交中国羽协。
常规赛第6或抢号负队
第5或6名
常规赛第7
第7名 第8名
常规赛第8
第6或5名
抢号负队或常规赛第6
(4)每两队之间,常规赛名次低的队先进行主场比赛。
(5)PK赛
①在季后赛中,如两队之间主客场比赛结果为1比1,需进行PK赛分出胜负。
②PK赛在常规赛名次高的队的主场进行(时间:该主场比赛的次日下午或晚上)。
3.第二阶段比赛结束后,名次按以下办法排列:
(1)冠军
(2)亚军
(3)前4名半决赛的负队不再进行比赛,两队中常规赛名次高的队为第3名,名次低的队为第4名。
(4)后4名首轮主客场淘汰赛及PK赛的胜队不再进行比赛,两队中常规赛名次高的队为第5名,名次低的队为第6名。
(5)第7名
(6)第8名
七、比赛办法
(一)每次混合团体赛采用5场3胜制(常规赛打满5场。季后赛逢3结束,但主办方有权根据需要安排双方增加表演赛场次)、三局两胜、每局21分、每球得分的比赛方法。
(二)混合团体赛的出场顺序。
1.每次混合团体赛在一个比赛单元,一块场地连续进行(含运动员连场时),直至分出胜负。
2.每轮次混合团体赛的出场顺序按下表固定:
比赛阶段 | 轮次 | 主场个数 | 第1场 | 第2场 | 第3场 | 第4场 | 第5场 | ||
常规赛 | 第一循环 | 第一轮 | 4 | 混双 | 男单 | 女双 | 女单 | 男双 | |
第二轮 | 4 | 女双 | 女单 | 男双 | 男单 | 混双 | |||
第三轮 | 4 | 男双 | 男单 | 混双 | 女单 | 女双 | |||
第四轮 | 4 | 混双 | 女单 | 女双 | 男单 | 男双 | |||
第五轮 | 4 | 女双 | 男单 | 男双 | 女单 | 混双 | |||
第六轮 | 4 | 男双 | 女单 | 混双 | 男单 | 女双 | |||
第七轮 | 4 | 混双 | 男单 | 女双 | 女单 | 男双 | |||
第二循环 | 第一轮 | 4 | 女双 | 女单 | 男双 | 男单 | 混双 | ||
第二轮 | 4 | 男双 | 男单 | 混双 | 女单 | 女双 | |||
第三轮 | 4 | 混双 | 女单 | 女双 | 男单 | 男双 | |||
第四轮 | 4 | 女双 | 男单 | 男双 | 女单 | 混双 | |||
第五轮 | 4 | 男双 | 女单 | 混双 | 男单 | 女双 | |||
第六轮 | 4 | 混双 | 男单 | 女双 | 女单 | 男双 | |||
第七轮 | 4 | 女双 | 女单 | 男双 | 男单 | 混双 | |||
季后赛 | 抢号赛 | 1 | 男双 | 男单 | 混双 | 女单 | 女双 | ||
主客场淘汰 | 第一轮 第一主场 | 4 | 混双 | 女单 | 女双 | 男单 | 男双 | ||
第一轮第二主场 | 第一天 第二主场 | 4 | 女双 | 男单 | 男双 | 女单 | 混双 | ||
第二天PK赛(如有) | ≤4 | 男双 | 女单 | 混双 | 男单 | 女双 | |||
第二轮 第一主场 | 2 | 混双 | 男单 | 女双 | 女单 | 男双 | |||
第二轮第二主场 | 第一天 第二主场 | 2 | 女双 | 女单 | 男双 | 男单 | 混双 | ||
第二天PK赛(如有) | ≤2 | 男双 | 男单 | 混双 | 女单 | 女双 | |||
升降级比赛 | 1 | 混双 | 女单 | 女双 | 男单 | 男双 |
(三)每次团体赛,运动员只能兼项双打和混双。
(四)每次团体赛,一支俱乐部队最多只能在两场比赛中派A级运动员出场。双打或混双出场配对中只有一名A级运动员时,该配对场次按一场计入该队A级运动员出场数。
(五)每次团体赛,一支俱乐部队最多只能在一场比赛中有非中国羽协运动员上场。双打或混双出场配对中只有一名非中国羽协运动员时,该配对场次按一场计入该队非中国羽协运动员出场数。
(六)在各赛区裁判长主持下,双方必须在赛前规定的时间交换出场名单。
八、比赛器材
比赛用球、塑胶场地、网柱和球网均为李宁牌,其中比赛用球型号为A+600。
九、比赛服装
(一)每支俱乐部队的成员必须穿着经羽超联赛注册的统一款式和颜色(每队注册明显不同的两种颜色)的服装参加比赛。
(二)主场俱乐部队穿着注册的主场服装,客场俱乐部队穿着注册的客场服装。如遇两队服装颜色雷同,由主场俱乐部队进行调整。
(三)比赛期间,运动员更换服装必须保证款式色调的一致。
(四)临场执教的教练员必须着本俱乐部队统一服装。
十、开赛时间
1. 2010年羽超联赛每次团体赛的开赛时间是:
(1)如果是下午进行,开赛时间为:13:30
(2)如果是晚上进行,开赛时间为:19:30
中国羽协有权根据需要对开始时间进行调整。
2. 2010年羽超联赛常规赛每次单循环赛最后两轮的全部比赛必须统一开赛。
3. 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过中国羽毛球协会批准后方可调整开赛时间。
十一、升降级办法
(一)2010年羽超联赛获得前7名的俱乐部直接获得参加2011年羽超联赛的资格;
(二)2010年羽超联赛第8名与下一级联赛(或选拔赛)的第1名进行决定升降级的比赛后,胜队获得下一赛季以第8号位参加超级联赛的资格,负队下一赛季以第1号位参加下一级联赛(或选拔赛)。升降级比赛在名列2010年羽超联赛第8名的俱乐部主场进行,时间另行安排。
十二、奖励办法
2010年羽超联赛将对获得优异成绩的俱乐部和运动员进行奖励。
十三、比赛监督和裁判员
2010年羽超联赛的每次团体赛将由中国羽协选派比赛监督1名,运动员督导1至2名,商业广告监督员1名,裁判长1名,裁判员3名,司线员10名。由承办单位选派辅助人员。具体规定详见2010年中国羽毛球俱乐部超级联赛文件汇编中《关于比赛监督工作的规定》和《关于裁判人员工作的规定》。
十四、主场设定、赛场设置和广告权益
参加2010年羽超联赛各参赛俱乐部按2010年中国羽毛球俱乐部超级联赛文件汇编中《关于主场组织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五、关于运动装备的规定
参加2010年羽超联赛各俱乐部按2010年中国羽毛球俱乐部超级联赛文件汇编中《关于运动装备及其广告的管理办法》执行。
十六、新闻宣传
参加2010年羽超联赛各参赛俱乐部按2010年中国羽毛球俱乐部超级联赛文件汇编中《关于新闻宣传、媒体服务和电视转播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
十七、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中国羽毛球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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