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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宏兴打人者应治安拘留 按故意伤害罪追责

律师:宏兴打人者应治安拘留 按故意伤害罪追责

谢鹏飞 受伤

记者蒋晓伟报道

5月11日,2016年中国足协第三轮,武汉宏兴与江苏苏宁比赛结束后,双方球员及部分其他人员爆发大规模冲突。目前网络上的几段视频显示,苏宁球员被武汉宏兴队员及部分其他人员围攻。此事发生后,在全国引起轩然大波,许多球迷要求以法律手段严惩武汉宏兴。对此,我们采访了方正宇律师。

对于这个事件的定性,方律师认为需要分成两个部分来看。首先,对于现场球迷、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人员的殴打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相关处罚,对涉事人员进行治安拘留。如果严重的,也可以按照“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事件的难点在于对相关球员的处理。视频显示,有武汉宏兴队员参与殴打江苏苏宁队员。“这时,是适用于体育行业规定?还是同时适用于法律相关规定?其间存在一定的疑问。”方律师指出,武汉宏兴的队员身份,是比较“奇怪”的,“属于业余球队,但是参加的是职业的比赛。这种事件先例不多。”

方律师以坎通纳飞踹事件举例,因为当时坎通纳殴打的是球迷,所以按照当地法律进行处罚。但是在球场内的双方球员,之前的惯例是按照体育行业规定,进行罚款、禁赛等处罚。“在体育比赛中,对于竞技方面,是有一定默认的‘豁免’的。例如拳击比赛,如果按照法律规定,肯定是斗殴;再比如足球在场上踢断对方球员腿,放在场外可能就是故意伤害罪。”

方律师认为,目前除了中国足协做出相关的行业处罚,是否追究法律责任,还取决于苏宁方面。“如果苏宁向公安机关报案,首先应该进行伤情鉴定。如果鉴定结果为轻伤,那么受伤球员可以提起刑事民事自诉,按照故意伤害罪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最后,方律师提醒,近年中国足球热度很高,有许多业余球队参加到比赛中来,包括足协杯这样的吸引业余球队参与的模式,本身是值得肯定的。但是热情要有限度,中国足协应该有相关的管理与防范,俱乐部一方也有这样的责任。比如这场比赛中,武汉宏兴主场的部分标语,“就有过渡刺激的嫌疑。”总之,热情不能超越规定与法律的限度,这才是中国足球的长期发展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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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ihang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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