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体育体育 > 综合体育 > 综合其它 > 正文

中心:回国举重冠军恐2年内不能参加国际大赛

2012年10月24日08:12北京晨报[微博]李昕我要评论(0)
字号:T|T

  昨日湖南媒体报道,曾代表哈萨克斯坦在伦敦奥运会上获得女子53公斤级举重冠军的“祖尔菲娅”已经回到老家湖南,以本名赵常玲的身份办理了新的身份证。至于她能否顺利“回归”赛场,尚属“待定”。

  四年前 “外派”支援

  2008年,作为国家体育总局“人才交流计划”的一部分,赵常玲和几名优秀运动员被输送到了哈萨克斯坦,更名为祖尔菲娅。

  据介绍,根据湖南体育局和哈萨克斯坦的合同,该计划在2012年9月15日已经到期,近日这位出生于湖南永州道县的姑娘终于回国了。虽然拿着哈萨克斯坦的护照,但她已经于22日在长沙市办理了二代身份证,恢复了本名赵常玲,同时也在湖南省举重队报到完毕。湖南省举重运动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昨天受访时转述了赵常玲的话, “我的根在中国,代表中国参赛夺金才是我的梦想。”

  不过,报道中还称,哈萨克斯坦举重协会还未给她办理相关官方手续。能否如期回归,在手续完成之前还是谜题。

  两年内 不能外战

  针对赵常玲的回归及手续问题,记者昨天采访了国家体育总局举摔柔中心举重部部长李浩。据李浩介绍,2008年,湖南体育局将赵常玲和另一名运动员交流到哈萨克斯坦。当时的交流合同是有期限的,但具体细节由湖南体育局自己敲定。

  尽管赵常玲人已归国,但哈萨克斯坦的官方尚未回应,这是否有“强留”的嫌疑?对此,李浩解释,中国举重协会并未就此向哈萨克斯坦方面发出公函,“她归国一事一直是湖南体育局在联系和操作。”如果出现“不放人”的状况该如何处理?李浩说,“我们会尊重地方体育局(湖南)的意见。”

  不过,即使赵常玲如愿归国,按照规定,她短期内依然不能代表中国参加国际大赛。李浩解释,根据奥林匹克宪章规定,两年内一名运动员不能代表不同国家参赛,“所以这两年她不可能代表中国参加国际比赛。”对此,李浩直言这是中国举重的新问题,“这也是我们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一切都要仔细研究才能做出最后决定。”至于她能否参加国内比赛,李浩称也需要研究。

  晨报记者 李昕

(北京晨报)

推荐微博:

换一换
注册微博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责任编辑:xiaobai]
登录 (请登录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分享至: 腾讯微博
如果你对体育频道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到交流平台反馈。到微博反馈

企业服务

图说天下

推广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