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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之皓称误判丁宁女裁判被取消奥运执法资格

2012年10月01日05:25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沈轶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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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今年奥运会乒乓球女单决赛上,丁宁(微博)在输球后流下的泪水曾经感动了所有人,而在那场比赛中判罚丁宁4次发球违例的意大利女裁判保拉·邦杰利也让球迷们记忆深刻。昨日,网络上突然流传出了一篇施之皓(微博)在《乒乓世界》杂志中的专栏文章,在这篇专栏文章中,中国女乒主教练施之皓表示这位意大利裁判后来已经被取消了执法奥运的资格。

>>>点击查看施之皓《乒乓世界》专栏原文

  施之皓:

  赛后交流 裁判长承认有误判

  施之皓在这篇专栏中,最先谈到的就是关于这个裁判的问题,“在那场决赛中,最受关注的不是结果,而是裁判的判罚。赛后,我带着丁宁去找乒乓球组委会,以及伦敦奥运会乒乓球比赛的赛事经理和裁判长,双方交流的气氛是友好的,但我们的态度是严肃的。”

  施之皓在专栏中表示,自己告诉乒乓球组委会,希望他们在裁判工作方面有所改进,“我们会教育自己的运动员尊重裁判,尊重观众。但同时我也希望裁判能够尊重运动员,不能忽视运动员的劳动。输赢并没有那么重要,但至少要给球员展示自己的机会。”随后,双方一起观看了该场比赛的录像,“面对事实,裁判长承认确实出现了误判,至少是给了丁宁错误的信号。特别是有一个下蹲发球,通过慢镜头,我们看到了抛球的高度以及最后的动作都符合要求。但比赛时,当裁判判完之后,丁宁去问她判罚原因,她开始的时候说是球往后抛,但之后她又做手势说是高度的问题,完全给了运动员错误的信号,不能让运动员理解到底是什么原因被判罚,所以说明这是裁判的误判。我们马上向裁判长建议,如果裁判出现了错误,她应该勇于承担,这也是对运动员尊重的具体表现。”

  对于施之皓的建议,裁判长也十分认可,并且在看完录像之后,裁判长也表示会让这个意大利裁判立即离开英国,不再让她执法奥运会,“我觉得从乒乓球组委会、国际乒联(微博)以及裁判组来说,他们是尊重事实的,他们做了他们该做的决定,这对中国乒协,对中国乒乓球队,对丁宁本人,都表示了一种尊重。”

  记者求证:

  专栏确实为施之皓本人所作

  在这篇专栏文章出现后,立即引起了网友们的疯狂讨论,因为有不少细心的球迷发现,丁宁的比赛是在8月1日,但在8月3日德国队对阵澳大利亚的比赛中,这名裁判同样出现在了赛场上,因此有不少人曾怀疑这篇文章并不是出自施之皓本人。

  在了解到这个情况后,成都商报记者立即联系了中国乒乓球队领队黄飚(微博),黄飚表示,自己此时人在美国,此时并不方便讨论这件事,“这件事情不是在电话里一句两句就可以说清楚的,等我回来再说吧。”此后,成都商报记者又打电话联系了施之皓本人,当成都商报记者表示本次采访的目的是想向他求证后,他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表态,“呵呵,你看到了是吧,看到了就行了,没什么好求证的。”无奈之下,记者只得试图联系这件事的另一位当事人丁宁,但在多方打探后,被人告知丁宁目前正在美国芝加哥,接受采访或许有些不太方便。

  最终,成都商报记者采访中国乒乓球协会新闻委员会主任、《乒乓世界》杂志执行主编夏娃(微博),夏娃告诉成都商报记者,施之皓的专栏确实出自施之皓本人,“我其实也是听施指导介绍的,他们是在8月3日还是4日上午去找的裁判长,具体时间我也记不清了,当天应该还有中国队对西班牙队的团体比赛。”据成都商报记者查实,夏娃所说的时间应该是在8月3日,而就在当天下午正是德国队对阵澳大利亚队的比赛,在这场比赛中德国队以3比0战胜了澳大利亚队。对于网友的质疑,夏娃表示自己也曾有过耳闻,“这其实是我们以前的一篇文章了,当时就有很多网友表示了疑惑。但据我了解,当时的裁判长肯定是说了‘不会再让她上场’这一类的话的,至于她依旧在当天下午的比赛中执法,我估计是处罚生效还需要一段时间的原因。”

  夏娃表示,自己其实在中国队申诉的当天就已经了解到了这一消息,“只是想到在后面还会有团体比赛,所以没有透露出来,毕竟在队员还有比赛的时候,应该尽量少去谈论这些场外的东西。”

  成都商报记者 沈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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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iao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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