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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超要维权!恒大引爆矛盾 群雄叫嚣反攻夺权

2012年06月22日08:20体坛周报[微博]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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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肖良志(微博)北京报道

自己的事情由别人定,中超俱乐部不干了。“我就纳闷了,为什么三番五次被推翻的事,可以通过某种权力的潜规则最终实现?如果中超的事情让别人做主,还要中超投资人和中超俱乐部做什么?”

中超要“维权”!部分俱乐部老总对本报表示:“建议今后在理事会分别成立中超和中甲工作组,具体事宜由各自工作组解决,像职业联赛的中长期规划等,倒是可以由理事会一起共商。”

恒大《香河条约》似乎指明了一幅“绑架中超路线图”。2011年12月10日,15家中超俱乐部在中超委员会议上,用不到3分钟的时间集体否决了恒大的外援提案。2012年2月10日,中超委员会解散之前的最后一次会议,再次集体化解了恒大的提议。按理,广州恒大(微博)不该再有机会翻盘。2011年2月11日,职业联赛理事会正式成立后,研究了理事会的规定之后,恒大联合南粤中超中甲兄弟,顺利上会,并成功通过。最根本的原因还是中超俱乐部在理事会的话语权被削弱,自己的事情无法做主。

6月20日的理事会大会深深刺痛了中超俱乐部,痛定思痛,他们建议今后在理事会成立单独的中超和中甲工作组。一名担任执委的中超老总在电话中对本报记者说:“原来的中超委员会和中甲委员会,是专门的业务委员会,集体决策各自联赛中的事宜。协会不是联赛的主体,凭什么决定作为主体的俱乐部的事宜?理事会是管办分离的产物,打着专业化做事的旗号,实际上根本不专业。如果以这样的形式决定中超或者中甲的具体事宜,参加这样的会议还有什么意义?在无法恢复中超和中甲委员会的前提下,应该至少分别成立两个工作小组。”

广州恒大关于外援的提案被通过,再次引发俱乐部和地方协会之间的矛盾冲突。在很多地方,俱乐部和协会之间的关系一直不协调,甚至出现相互拆台的现象。地方协会对于职业俱乐部的帮助,更多的是在球员注册方面,其余很多都是向俱乐部要利益。在中国足协已经给每家俱乐部几十万元费用的前提下,俱乐部转走球员,还要向地方协会缴纳5%的管理费,这个规定让中超俱乐部异常不满。比如说,于大宝转会费是2000万,天津足协凭什么就要拿100万?当然,泰达俱乐部也绝对不会傻到就会给他们100万管理费的地步。其他很多地方的俱乐部与所在足协的矛盾同样如此,共辱共荣的少。因此,中超俱乐部不希望地方协会和中甲掺和,中超的事情中超自己解决。

不过,从现实情况看,2012年4月14日,民政部早已办法给职业联赛理事会成为足协分支机构的证书,在这样的前提下,成立中超和中甲工作组难度实在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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