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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有更高级别指使者 4人均按800万量刑恐重判

2012年04月26日14:33汉网-武汉晚报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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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思、祁宏、江津、李明(微博),作为当年叱咤中国足坛的四大国脚,一直是球迷心中的英雄,也是不少女球迷的偶像。然而,如今却沦为阶下囚。

4人瓜分800万卖球

在2003年末代甲A之战中,天津泰达老总张一峰通过中间人王勇找到前上海中远球员申思,拜托他让天津获胜保级,酬劳为800万元。随后,申思找到江津、祁宏、李明其他三名国脚说明酬劳。三人均表示领会,只说“踢踢看”。结果天津泰达2:1取胜上海中远,成功保级。事后,申思从酒店房间取走200万元。其他人也前往同一酒店同一房间,各取走了200万元。

疑有更高级别指使者

关于这场假球案,还有些疑问无法解答——

天津泰达方面,据说是付出了1200万,除了这800万,还有400万去向不明。

申思等4人当时在球队内有一定地位,但他们还决定不了上场名单,那是俱乐部和教练层面的事情。也就是说,如果他们都无法上场,这起交易可能完成不了。江津回忆说,因为是关键比赛,开赛前10分钟才看到出场名单,他发现名单中包括有伤在身的吴承瑛和当时已经好久没参加球队训练的李明,在这种关键场合有些不合常理,他当时就觉得这场比赛悬了。

有辩护律师质疑,末代甲A案背后是否有更高级别的指使者。

四人均按800万量刑

对于检察机关请求判决的刑期,4被告人都表示过重。辩护人为球员进行从轻辩护,理由有自首、偶犯、初犯,包括在重大赛事屡立战功、足球行业潜规则等。申思的律师表示,申思从来没有默认过要帮助天津队保级,而且对于此案有自首情节。小李明的律师表示,希望法庭能分清主从,申思应负主要责任。祁宏的律师举证,在那场比赛中,祁宏还曾助攻打入一球,这表示他没有打假球。

律师还认为,四人共收受800万元,每人平分200万,应该按照200万元来处罚。但公诉人认为,四人属于共同犯罪。从接受请托、上场比赛,领取赃款都是一起行动,应对总额800万元负起责任。有法律界专家认为,如果每人都按800万的犯罪金额算,数额也是非常巨大了,可能会受到重判。

昨日,丹东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冬生受贿、贪污案,高健、陈宏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沈阳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申思、祁宏、江津、李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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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ukeg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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