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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冬生称遭公安机关"非常手段" 安慰弟弟没事

2012年04月26日11:06《足球》报[微博]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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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记者瞿君报道虽然下了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但对于原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主任李冬生受贿、贪污一案的公开审理,仍于昨天上午九点在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如期开庭。

公诉机关向李冬生提出了41项指控,涉案金额98万元。但是李冬生本人仅承认事实部分,对其中近半数金额否认是非法获取。特别是对自己的贪污指控,李冬生的辩护律师认为证据不足。“在法庭上,他(李冬生)否认了部分犯罪事实,并且透露称其与谢亚龙一样,在被审讯期间遭到了公安机关的‘非常手段’。”李冬生的律师之一肖洪有在庭审结束后向记者介绍。

整个庭审期间,李冬生都显得十分平静,而且在昨天上午休庭后,他还走到旁听席前安慰前来旁听的弟弟说,“没事儿”。

据了解,对李冬生的41项指控中,涉案金额最大的一笔是在2009年收了需要保级的青岛中能(微博)队10万元,对方希望他给安排一位高水平的裁判。青岛中能队先后共给了李冬生15万元,另外5万分成了三次交给李冬生。而其他的受贿指控,大部分都是来自裁判员或俱乐部给的礼品或礼金,其中包括价值4000元的液晶电视,价值2000元的电脑显示器,以及纪念币等。贪污指控则主要是李冬生经由足球裁判学校获得的近6万元培训费。李冬生的辩护律师肖洪有表示,李冬生从足球裁判学校获得的钱是以足协官员身份,不属于公务员,所以贪污罪名应不成立。肖洪有还透露,辩方对专案组调查取证过程中的合法性提出质疑,认为调查过程中对李冬生有过诱供。“我们查阅了调查笔录,比如办案人员问他(李冬生)‘有没有某项事实’,他说‘有’,这就被当成了犯罪证据。但是李冬生只是承认有这样一件事而已。”肖洪有说。

此外对李冬生的受贿金额,肖洪有辩护认为近半数不成立。“很多俱乐部给钱不是为了要打假球,而是要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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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cong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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