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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冬生涉贪污罪刑期或最长 南谢或达10年以上

2012年04月24日16:34新民晚报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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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元春)今天上午,中国足坛反赌打黑案再次开庭,谢亚龙、南勇等前足协官员,以及申思、祁宏、江津、小李明(微博)等球员,都将相继接受法庭审判,而这些涉案人员究竟会被判多长刑期,也成了媒体关注的焦点。

此次反赌案庭审,因为涉及南勇、谢亚龙这两位前中国足协副主席,所以最受外界关注。不过上海纽迈律师事务所律师方正宇表示,涉案金额将成为左右刑期长短的关键因素,而南勇、谢亚龙等人很可能不会遭到重判。“如果南勇、谢亚龙最终确定的涉案金额在100万元到200余万元的区间之内,按照第一批庭审的宣判情况,他们所受的刑期将与杨一民、张建强获得的刑期接近。”

方正宇称,反赌案两次公审本身就是一个系列的案子,在判罚尺度上将有一定的延续性。杨一民当时涉案100多万元被判了10年半,张建强涉案200多万元被判12年。从之前媒体报道来看,南勇从1997年到2010年13年间,多次收受各个俱乐部以各种名目送来的礼品、钱款,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这些款项合并到一起,已经达到上百万元之多。而今天有媒体报道,谢亚龙涉案金额在170万元左右,照此推算,谢亚龙和南勇所获刑期将与杨一民、张建强相当。

此外,前足协裁委会主任李冬生除了受贿罪外,还被指控犯有贪污罪,这也是反赌案开始庭审以来第一次出现这个罪名的指控,对此方正宇表示:“贪污罪就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一般的处罚也是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以5年以上的判罚。而他本身还有受贿罪的指控,如果两项罪名成立,数罪并罚,他的刑期可能会是这次系列庭审中最长的一个。”

至于申思、祁宏等前国脚,本身属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性质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南勇、谢亚龙等人不同。方正宇称如果他们受贿金额超过10万,将至少面临5年的刑期,而此前普遍有媒体预测,申思等球员的刑期可能为7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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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cong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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