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官网公布了安徽、上海、吉林等地财政监督专员对彩票公益金的收缴与清算情况。
根据今年3月正式执行的《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要求,上缴中央财政的彩票公益金,由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负责执收。
各地专员办、西藏财政厅需按月、季度、年为时间单位,对彩票公益金进行清算、收缴、上缴等工作。
根据《细则》要求各地专员办清算彩票公益金
财政部官方网站称,安徽专员办已先后完成对安徽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2011年度体育彩票公益金、安徽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11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年度清算工作。清算结果称,“两中心均按照国家关于彩票公益金提取比例及其上缴中央财政比例的有关规定,足额上缴公益金”。
除此之外,财政部官网还先后公布了,安徽专员办2012年1月-3月就地征收中央非税收入数据。根据公布数据,今年第一季度,该专员办就地征收中央非税收入为7.37亿元。其中,彩票公益金2.37亿元(福利彩票公益金15780.99万元,体育彩票公益金7934.25万元),占当地中央非税收入的32.15%。
今年3月份,《彩票公益金实施细则》明确,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按照月、季度、年度为时间单,对上缴中央财政的彩票公益金,进行清算、收缴和上缴等工作。《细则》要求 每月5日前,彩票销售机构向驻地专员办申报上月彩票销售金额和应上缴中央财政的彩票公益金金额,10日前,专员办需完成申报资料的审核工作,15日前,缴款金额上缴中央财政。每个季度终了15日、年度终了30日内,专员办、西藏财政厅还需向财政部报送上缴中央财政的彩票公益金的统计报表,同时,专员办和省级财政部门对相应时间段的彩票公益金进行清算和收缴。
此后不久,《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修订完成,再次强调了以上专员办工作内容。第一季度彩票公益金的清算及收缴工作,是各地专员办首次按照修订后标准执行。
多数清算结果尚未向外界公布
与此同时,财政部还公布了多地专员办清算公益金的工作。
据悉,上海专员办已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采取现场核查和报送资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完成了包括福、体彩公益金在内的五项非税收入的2011年度清算工作”。此外,吉林专员办也已到吉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和吉林省体育彩票发行中心“对2011年度彩票公益金开展清算工作”。
据了解,财政部各地专员办就地征收中央彩票公益金的规定,始于2008年。2007年出台的《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就此规定,专员办除征收外,还需在每月和每年度,对上缴中央财政的彩票公益金进行清算。
记者进行查询发现,以往此类数据中,一般会公布详细的清算内容、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比如,北京专员办对2009年7月前,逾期未兑奖彩票奖金产生的中央级彩票公益金进行清算结果中,记者发现,不仅详细透露了专员办的审核方式为“将系统数据与开奖公告发布数据进行比对”、“将系统数据与申报数据进行比对”等,同时,就“申报缴纳中央级彩票公益金金额低于实际应缴金额”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但今年各地专员办对彩票公益金的清算结果,向外界公布的为数不多。
本报讯(记者 赵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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