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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日报:转播权能否成为中超的“顶梁柱”

2012年01月07日07:52新华日报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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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上海申花的缘故,职业联赛电视转播权的销售话题再次引发了关注和热议:

引进法国大牌球员阿内尔卡和教练蒂加纳后,上赛季跌出前十的上海申花顿时成了媒体宠儿并尝到随之而来的甜头——日前,该队与法国一家电视台达成协议,将阿内尔卡抵达上海首日的独家电视转播权以35万欧元的价格卖出,也算是开国内先河。但与此同时,一家著名法国电视台报价60万欧元购买其中超前两场比赛的转播权却极有可能泡汤,因为按规定,中超16家俱乐部不能单独出售联赛转播权。眼看到口的肥肉却吃不到肚里!

说到底,职业联赛就是一门生意,是生意就要求回报。电视转播权和门票的销售收入是各国职业联赛的主要收入来源,是职业联赛市场价值的直接体现。所以,欧洲各大足球联赛电视转播权收入向来占俱乐部收入的大头。不单英超(微博 专题) 、西甲(微博 专题) 和NBA(微博)的电视转播权销售是天文数字,世界杯奥运会等大型比赛的电视转播费也动辄以10亿美元计数。转播权销售收入正成为一项体育赛事得以良性发展乃至繁荣昌盛的基石。但在中国,职业联赛的电视转播权销售一直无法“正常”进行,收入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堪称中国职业联赛乃至体育产业裹足不前的一个重要原因。

其实,成功的电视转播权销售并不在于是捆绑还是单独销售,像英超是“团购”,西甲的皇马(微博 数据) 和巴萨(微博 数据) 则是“单卖”,同样赚得盆满钵满。问题的关键是作为电视媒体和职业联赛的买卖双方,中国的具体“现实”和“特色”决定了转播费目前还不可能成为俱乐部的一项重要收入来源。

就拿最具影响的中超联赛来说,一方面由于水平较低、缺乏球星,相比英超、意甲(微博 专题) 等欧洲高水平联赛,上座率和收视率上有很大的差距,转播权卖不出好价倒也不奇怪。另外一方面,虽然中超以及之前的甲A联赛都曾有过一票难求的盛况,可惜由于假赌黑现象猖獗并且长时间得不到治理,客观上逼观众用脚投票,好景难续,你的联赛产品质量根本无法跟世界顶尖联赛相提并论,转播费自然也无法比肩。世界第一运动足球尚且如此,篮球等国内其他联赛的境况自然不必再提。

但比起上述原因,电视媒体竞争的不充分才是职业联赛在转播权销售谈判中“英雄气短”的关键。众所周知,在全国范围内,还没有第二家电视台能与央视抗衡,这就不难理解,为何在央视与中超的电视转播权销售谈判中,后者总是处于下风。由于假赌黑的问题,央视干脆停播中超数年,中超公司低声下气“跪求”转播,仍未最终达成协议。各地方电视台和相对应的地方俱乐部的关系大抵也是如此,各省市区地方电视台转播各自主队的比赛,不但球队的电视转播权基本无法“卖钱”,一般来说还要给负责转播的电视台“倒贴”。拿江苏南钢(微博)队的联赛转播为例,几个赛季以来电视台和俱乐部开赛前都要就俱乐部对电视台的补贴费用进行谈判,有时甚至一度影响联赛直播,卖转播权?根本谈不上。像乒乓球和羽毛球联赛,想要转播,得先给电视台钱!

凡此种种,造就了国内职业联赛根本无法跟电视媒体博弈的现实,卖不出一个好价甚至卖不掉也在情理之中。2007年,最有市场价值的中超2007-2011赛季的五年转播权卖给上海文广集团,只值区区7000万人民币,平均每个赛季每支球队只能分到可怜的100万元,而本赛季英超每支球队分到的电视转播权销售分成最少也有近4000万英镑,简直是天壤之别。

转播权销售要想成为支撑俱乐部经营的“顶梁柱”,一方面要培育和扶持竞争对手,引入充分竞争,打破电视媒体垄断转播市场的现状,另外一方面,职业联赛也要自立自强,提高水平、公信力、观赏性,让体育比赛极具看点,成为吸引人的体育表演,才能提升职业联赛的市场价值,最终赢得属于自己的转播费份额。虽然在短期内仍无法跟电视媒体抗衡,但寄希望于网络电视的成熟仍不失为一个不错的选择。事实上,随着互联网的普及、技术的成熟和带宽的增加,网络媒体直播联赛的优势正逐渐得到体现,前景未可限量。另外,吃惯了“免费午餐”的国内电视媒体,也需要转变思路,因为,“死扛”很可能两败俱伤,合作才能获得“双赢”。

鉴于目前的现实,国内职业联赛电视转播权销售的“中国特色”之路,可能还会有一段很长的时间要走。要想走出羁绊,联赛和俱乐部做好自己才能不愁销路,电视媒体的充分竞争也同样不可或缺。 本报记者 高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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