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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假球案球员被判劳教 多次行贿被队友拒绝

2011年12月30日21:09新华网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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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香港12月30日体育专电(记者黄杰)因向队友行贿,以协助在一场对阵俄罗斯(微博)国家青年队的比赛中打假球,香港港菁足球队球员姚韡30日被判入劳教中心。

现年20岁的姚韡案发时为港菁足球队(以下简称“港菁”)球员。香港特区政府康乐及文化事务署于今年11月15日在旺角大球场主办一项国际足球友谊赛,由香港青年队对阵俄罗斯国家青年队。香港足球总会从包括港菁队在内的10支甲级联赛球队中选拔了20名年龄在21岁以下的球员,其中8人来自港菁,包括被告、陈湛羲及邱于铭。

这20名球员于11月11日至14日期间入住观塘一家酒店,进行集训。被告于11月12日和14日分别接触陈湛羲和邱于铭,询问对方是否愿意在比赛中多输几个球,以换取报酬,但均遭到拒绝。

姚韡随后于11月15日被捕,并在警诫下接受廉政公署人员问话时,承认在上述两个场合分别向陈湛羲及邱于铭行贿。

裁判官罗德泉判刑时称,被告有预谋为犯罪集团招揽队友打假球,这种不光彩的交易玷污了香港的名声。

裁判官赞扬案中拒绝被告利诱的队友时称,他们显示了抵抗贪污诱惑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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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cong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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