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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监察局:体操教练天津行事实与传言出入大

2011年12月27日16:04新华网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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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体育专电(记者王镜宇)国家体育总局监察局有关负责人27日表示,对于网上传出的天津体育局以天价招待费招待中国体操队总教练黄玉斌一事,监察局已对情况有了初步了解,基本事实与网上所传有很大出入。

这位负责人27日在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参加全国体育局长会议。当记者问起此事,他表示监察局已经从当事人和天津市体育局那里了解到一些基本情况。据他介绍,黄玉斌和中国体操队的4名教练的确去过天津市体育运动学校,并在天津住了一晚。但是,根据天津市体育局提供的情况,并不是像网上传的总共花了17万、还乘坐豪华游轮等。

这名负责人说,天津市体育运动学校本来就是中国体操队的运动员输送单位,曾为国家队输送过陈一冰(微博 博客)等队员,平常就和体操中心有正常的业务往来。

这名负责人还介绍了国家体育总局的相关政策。他说,如果的确是公务出行,那肯定没有什么问题。如果是私人活动,当事人应当退补相关费用。至于具体的情况,监察局还在调查了解之中。

12月25日,一张“天津市体育运动学校招待国家体操中心领导的支出明细”在网上热传。该明细显示,在6月4日至6日三天内,天津市体育运动学校共为黄玉斌(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国家体操队总教练)、叶振南(微博)(国家体操队领队)等17人花费16万余元。

天津市体育局26日下午在官方网站以天津市体校的落款发表声明称,近两天来网上流传的天津市体校接待国家体操中心有关负责人的费用清单系伪造。根据这份声明,之所以有人伪造天津市体校接待国家体操中心有关负责人的费用清单,是因为不久前天津市部分退役运动员在市体育局上访。

正在参加全国体育局长会议的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负责人没有对此事进行正面回应,只是表示正在了解情况。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和中国很多运动项目一样,中国体操队的奥运人选也基本上由教练组来决定,对比美国、日本等体操强国采用的奥运选拔赛方式,中国体操队教练决定人选的方式,无疑赋予了国家队的领导和教练在选择奥运选手上的生杀大权,也给了天津体育局所指伪造者提供了“造谣”的依据。

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在27日的全国体育局长会议上表示,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伦敦奥运会)参赛运动员的选拔工作。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国家利益至上,选拔出实力强、状态好、心理成熟、作风过硬的运动员参加奥运会。要完善选拔程序和办法,规范选拔行为,强化监督检查,防范暗箱操作,确保选拔工作健康、有序、依规进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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