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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鑫当庭逆袭王珀证词 涉案金额800万未认定

2011年12月23日10:02体坛周报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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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坛周报(微博)记者黄凰(微博)铁岭报道

回头看,如今惊动天下的中国足球反腐系列案,却是从一个毫不起眼的小人物发轫的。这个人,叫做王鑫,他曾拥有花样繁多的身份,比如辽宁广原俱乐部老总兼领队、山西路虎俱乐部副总……但这些身份,远远比不上他如今的“身份”:中国足坛反腐系列案始作俑者。12月22日,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鑫以及刘心斌、刘彤等人的案件进行了审理,罪名为“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和“开设赌场罪”,这也是本次反腐庭审首次涉及赌球罪名。不过,经过一个半小时左右的庭审,法院并未对三人进行宣判,而王鑫在庭上,也对与其联系紧密的另一被告王珀的供词提出了激烈反驳。

“始作俑者”终受审

如果没有王鑫和那张跨国“红色通缉令”,中国足球反腐系列案也许并不会成为现实,也不会有如此多的中国足球人落网,更不会有白发苍苍、步履蹒跚的足协高官让众人唏嘘不已……当年,身为辽宁广原领队兼老总的王鑫操纵队员在新加坡联赛假打,并通过赌球牟利,此事迅速被新加坡警方察觉。据介绍,赌球合法化后,新加坡相关方面对每一场联赛的盘口都进行严格监督,以保障比赛的公平公正。2008年,新加坡警方对王鑫发布拘捕令,王鑫遂潜逃回国,新加坡方面发布“红色通缉令”并向中国方面提出有关请求。最终,经过辽宁省公安机关数月的布控侦察,王鑫终于归案。

由此,一场涤荡中国足球的反赌扫黑大戏拉开了大幕,王鑫的招供,犹如推倒了第一张多米诺骨牌,随之蔓延到了中国足球的各个层面。

当庭反击王珀证词

按照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公告,12月22日8点30分,正式开审王鑫及刘心斌、刘彤三人,罪名为“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和“开设赌场罪”。据悉,王鑫在庭上对大部分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然而,说到与前任山西路虎总经理王珀间的交易时,王鑫显得颇为激动,在他看来,王珀的证词与事实出入极大。最重要的一点,便关于交易的源头。在王珀的供词中,自己与王鑫间这笔价值90万,涉及三场赛事的交易,发起人是对方。对此,王鑫矢口否认,他说,当时是王珀找到他,表示最近手头较紧,希望他能帮帮忙。王鑫随后经过社会关系筹到90万元并交给王珀,然而,到了双方约定的归还期限,“王珀却说他无钱可还,于是他提出,他做三场球,我可以通过赌球获利,这笔账就算两清了。”经过一番权衡,王鑫同意了王珀的方案。但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相关赌球网站并未对王珀“做好”的三场比赛开盘,无从下注的他,一气之下再次找到王珀讨要之前借出的90万元。

这一次,王珀显然硬气了不少,他告诉王鑫,自己已经做好了三场比赛——包括对阵广州医药,上海群英以及南京有有的三场联赛,他的工作已经到位,“至于你下没下注,那不关我的事。”并坚决拒绝归还之前的90万元欠债。王鑫自然毫无办法,只得忍气吞声,直至此次庭审方才一吐为快。但谁也不知道,这番自辩会否为他减轻刑罚。

金额:800万未认定

至于“开设赌场罪”,庭审事实却与外界的想象大相径庭。据悉,王鑫并未像字面意思所表现的那样,在新加坡或国内开设实体赌场,而是成为了一家名为“皇冠”的赌球网站的下线,当然,绝大部分“业务”均在国内完成。然而无论实体赌场抑或庄家下线,既然涉及赌球,必然将联系到涉案金额。据本报记者了解,警方在侦破过程中找到了王鑫运营此“赌博公司”的一张银行卡,交易记录显示,流动金额至少达到千万级别。然而,在这笔巨额资金中,王鑫承认的赌球金额仅为200多万元,而另外800多万元,王鑫坚称与赌球毫无干系,“这张卡并非完全用于赌球,之前也用来做生意。”据悉,对于王鑫无法清楚交代的800多万元,相关方面还将进行进一步调查,而这800多万元的最终定位,也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王鑫的最终量刑。

从8点30分开始,一个半小时后,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鑫、刘心斌、刘彤的庭审宣告结束,法官并未当庭宣判。三人随即被送回铁岭市看守所。据相关人士介绍,尽管未能当庭宣判,但最终宣布判决结果的途径很多,“不一定要再次开庭,也可以通过公告的形式进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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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ukeg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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