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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俊受审呆滞萎靡声细如丝 面对证据供认不讳

2011年12月22日16:34深圳晚报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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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晚报讯 12月21日,足坛反赌扫黑案开审进入第三天,昔日叱咤中国足坛的“金哨”陆俊在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据查陆俊的全部涉案金额只有81万元,这远低于之前媒体猜测的受贿金额数。不过在庭审过程中却牵扯出了一个新的问题,一笔高达480万元的银行汇款不知去向,这也让陆俊一案产生了新的追查重点。

据案件的旁听者事后回忆,陆俊在整个庭审过程中神情一直十分萎靡,两眼呆滞且声细如丝,几次经法官的提示才将说话的声调放大了一些,这与陆俊以往在镜头前和绿茵场上能言善辩的形象相比,无疑反差巨大。对于公诉人出示的证据陆俊也均供认不讳,不做辩解。

但是其代理律师却与公诉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律师提出,“非国家公职人员受贿罪”是2006年才在《刑法》上增补的罪名,但陆俊吹罚黑哨的场次却是在1999年到2003年之间,从时间上说,涉案情节在前,罪名出现在后,不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要件;但如果要按照“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判处的话,陆俊又不是任何公司和企业的工作人员,因此同样不适用。除了为陆俊做无罪辩护外,辩护人又做出了轻判辩护,该律师认为陆俊除了在羁押期间主动交代了35万元之外的受贿情节,并全部返还之外,并无任何前科,同时对亚运会、奥运会、世界杯等重要大型比赛有突出贡献,应视情节予以轻判。庭审调查结束后,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宗合)

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对陆俊的指控

1999年至2003年间,被告人陆俊利用执裁全国足球甲A联赛、足协杯等比赛的职务之便,接受他人委托,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6次收受相关足球俱乐部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71万元。1999年末,广州松日足球俱乐部总经理王学智通过陆俊与沈阳华晨金客足球俱乐部总经理许晓敏及董事长章健联系打假球事宜,并约定由王学智做工作让广州松日队在当年甲A联赛中故意输给天津泰达队,事成后沈阳华晨金客足球俱乐部给王学智好处费120万元。1999年12月5日,广州松日队以2比3的比分负于天津泰达队,沈阳海狮队保级成功。赛后,许晓敏通过陆俊给王学智人民币120万元,王学智收受后给陆俊10万元。

申花行贿550万,480万没着落

深圳晚报讯 在陆俊案件审理的过程中,一个新的问题也被牵扯了出来,据公诉人提出的证据显示,2003年末代甲A的上海同城德比战中,上海申花为了能够击败同城对手上海国际实现赢球并夺冠的目的,一共行贿了550万元人民币,陆俊表示当时只从张建强手里分到了35万元,而在张建强的供述中也表示他仅分得35万元,余下的480万元人民币暂时“不知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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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cong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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