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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一民与6球队有金钱往来 被贾秀全鲁能举报

2011年12月22日08:03新京报[微博]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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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铁岭讯 (记者赵宇)昨日,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足管中心前副主任、中国足协前副主席杨一民进行了庭审。检方指控,杨一民总共涉案22起,以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受贿金额为125万元。和此前庭审中多名律师为自己辩护对象进行无罪辩护不同的是,杨一民的律师王树静对他进行了罪轻辩护。

被贾秀全和鲁能举报

杨一民是在2010年1月底被专案组从北京带走接受调查的。据杨一民的律师王树静介绍,杨一民被抓,主要是因为一些教练员和一些被抓俱乐部官员的举报,其中这名教练员就是前陕西国力队主教练贾秀全,被抓的俱乐部官员来自山东鲁能(微博)

据王树静介绍,贾秀全总共给杨一民送过两笔钱,其中一笔为3万,另外一笔为4万,“杨一民的父亲去世时,贾秀全事后过了很久才知道,结果送了三万块钱给他,让他买些东西祭奠。”另外杨一民搬家的时候,贾秀全也给了四万块钱,“这些钱就是让杨一民买些家具。”王树静说。

王树静认为,贾秀全给杨一民送的这些钱,并不能算作是行贿,杨一民也不存在受贿,“1992年,杨一民在国家队担任教练的时候,贾秀全就是他的学生。两个人关系不错,贾秀全也一直对杨一民很感激,一直把杨一民作为他的领路人,他们之间是师生关系的往来。”

鲁能十天内两次送钱

在检方的指控当中,总共有六家俱乐部同杨一民有过金钱的往来。其中包括山东鲁能、广州医药、浙江绿城、河南建业(微博) 、江苏舜天(微博) 和青岛颐中。

王树静认为,这些俱乐部同杨一民之间的往来,也基本上都是通过俱乐部的相关负责人,“他们之间有金钱往来,但杨一民没有操控比赛,更没有指示裁判吹黑哨,这些往来跟比赛都没有关系。”

据王树静介绍,鲁能俱乐部2004年三月曾在十天内两次给杨一民送钱,希望他能够关照,两次金额总共20万元。“当时送这些钱,就是希望杨一民在今后能够对鲁能俱乐部进行关照。”王树静说,当时送钱的是山东省足管中心主任马昆,但该人在2008年就因病故去。

在检方指控的22起受贿案中,鲁能两次20万的数额最大,其他俱乐部的金额都相对较少。

“基本都是被动收钱”

据指控,和鲁能俱乐部的二十万相比,其他俱乐部送的钱不算多。广州医药队曾托中间人给杨一民和李冬生总共送了十万。另外广药也曾送给过杨一民一万块钱的药材。

杨一民父亲病故时,江苏舜天俱乐部总经理潘强曾送给杨一民五千。为了让球员体测得到照顾,江苏舜天也曾送给杨一民一万美元。为了得到杨一民的照顾,浙江绿城俱乐部的负责人和青岛颐中俱乐部负责人,也曾给杨一民送过一定数额的金钱。

河南建业总经理杨楠和杨一民私交不错,她当年曾给杨一民送过一张新世界的购物卡和一张加油卡,总计金额为1万元。杨一民爱人病重时,曾给他的岳母塞了一万块钱。

“杨一民收的钱,基本上都是被动的。”王树静说。

■ 庭审还原

至晚7时方被带离

杨一民对警方表示感谢,希望出狱后还能做贡献

本报铁岭讯 (记者赵宇)王树静对杨一民进行了罪轻辩护。他认为杨一民对体育运动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作为一个学者,他到了如今的地步,心里很酸楚。”王树静表示,自己会在法律范围内对杨一民进行辩护,争取让法院对他进行轻判。

庭审结束后,杨一民感谢了所有帮助和关心他的人,并且也感谢法院和警方对他此前所犯下错误进行纠正,他也恳请法院能够对他进行从轻处罚。杨一民当庭表示,自己还年轻,出去以后,还可以将毕生所学的足球知识奉献给社会,算是对社会的一种贡献。

对于杨一民这样的说法,王树静表示认同,“杨一民在足球领域的业务知识还是有很深造诣的。他在实践上当过运动员,在理论上当过博士生导师,应该算是个足球圈的复合型人才。”

王树静认为,杨一民目前很多指控都存在疑问,所以最终可能不会被判得太重,“整个案件指控中,杨一民没参与过赌球,也没让别的裁判吹黑哨。”

法院昨日并未做出宣判,至于下次何时开庭,也是未知。昨晚7时,铁岭市已沉寂在茫茫的夜色当中,杨一民被押解车带离。他在押解车里静静地坐着,没有向外观看,橘黄色的狱服上面的039号,显得格外清晰。

■ 庭辩焦点

律师称检方指控多处存疑

认为多项指控应属礼金,部分指控证据不充分

本报铁岭讯 (记者赵宇)“如果他犯罪了,有法律制裁他,那是他罪有应得。如果给他定罪出现了问题,那么我们也认为是不公平的。”王树静认为,检方对于杨一民的指控存在很多疑问。双方也就疑问在下午进行了长达三小时的辩论。

一、身份存疑

检方:杨一民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辩方:杨一民收受别人钱财时的身份是中国足协副主席,属于非国家工作人员。

二、指控事实、证据存争议

检方:鲁能俱乐部向杨一民行贿20万元。

辩方:鲁能俱乐部的钱是山东省前足管中心主任马昆送来。而马昆已于2008年因病身亡,该指控缺少马昆证据。“按照我国法律,只有被告人口供,没有其他人证据的,不能认定有罪。马昆有没有送钱给杨一民,这个钱有没有交到杨一民手中。从目前来看,我认为还是缺乏直接证据的。”王树静说。

检方:广州医药俱乐部向杨一民送钱10万元,杨一民接受,属于受贿。

辩方:十万元钱是送给杨一民和李冬生两人的。另外在证词中也存在矛盾,一处说送钱人在车上给的,一处说送钱人不是在车上给的。目前,该送钱人还未抓获,所以证据不足。

三、礼金问题

检方:杨一民收受贾秀全(时任陕西国力队主教练)贿赂款7万元。

辩方:贾秀全给杨一民的钱,一部分是杨一民父亲去世的礼金;另外一部分是杨一民搬家时,送给他买家具的。“杨一民是贾秀全的老师,关系良好,属于私下里的往来。”王树静说。

检方:杨一民收受江苏舜天俱乐部总经理潘强的5000块钱属于受贿。

辩方:杨一民当时正在昆明跟随球队训练,接到母亲病故的消息后,打电话联系潘强,希望他帮忙找一辆车去机场。结果潘强在送杨一民去机场的路上,给了5000块钱,算是葬礼礼金。

检方:杨一民收受河南建业俱乐部总经理杨楠购物卡、加油卡(总计一万元)和一万元现金,属于受贿。

辩方:杨一民收受购物卡和加油卡时正值过年,杨楠那儿属于过年的礼物,而且不止给杨一民送过;杨楠的一万元现金,是在杨一民爱人病重时,塞给杨一民岳母的,杨一民当时并不知情。

检方:杨一民多次收受金钱和物品,属于受贿,并不是辩方说的“礼尚往来”。

辩方:杨一民在收取别人财物时,也送给过别人东西,属于礼尚往来。而且关于杨一民送别人东西的,检察机关没有搜集到,所以就不能否定礼尚往来。

检方:杨一民收受江苏舜天、青岛颐中等球队现金,照顾对方体测,属于受贿。

辩方:杨一民在同体测人员沟通时只是表示,在不违背大原则的情况下,适当给予照顾。

(以上并非辩论全部内容。辩方表述均来自杨一民律师王树静。检方表述,根据旁听者和律师口述进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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