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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赌案为何先审张建强? 对他人量刑有所借鉴

2011年12月19日16:59体坛周报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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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肖良志微博 铁岭报道

作为中国足协曾经的“四大金刚”之一,反赌扫黑开庭头炮选定张建强,是因为他的案情具有“标杆”意义。

铁岭中法贴出的公告显示,张建强涉嫌受贿和非公务人员受贿,也就是说,他是公职人员和非公务人员双重身份。前者是张建强在总局下属的足管中心的身份;后者是他在中国足协这个社团组织的身份。张建强作为头炮,可能也为了给足协人员复杂的身份一个界定方案。

作为中国足协裁委会前主任、中国足协女子部前主任,张建强的“公职人员受贿”,指他作为足管中心正处级干部受贿。专案组在调查张建强案时,曾彻查他任职女子部主任时组织女足国家队集训和比赛的花费,及在昆明等城市的集训费用等。按照规定,女足国家队如果参加奥运会备战,这是总局系统内的比赛,张建强此时的身份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如果张建强以公职人员受贿,应该是在女足国家队备战奥运会相关比赛时发生的,或者涉及到属总局举办的全运会和城运会。

至于他依靠裁委会主任身份或者后来利用曾经的关系做中间人受贿,基本上都是在职业联赛中,以中国足协工作人员的身份出面,是非公务人员受贿。他涉案的金额大多出于这方面,他当时人脉很广,有能力在职业联赛的裁判执法中扮演重要角色。张建强和陆俊的关系的确不错,这也是他们敢在中国足协办公楼内平分70万现金的原因。

据悉,预审阶段张建强很配合,对自己的“事情”交代比较清楚。作为中国足协曾经的最有能力的“四大金刚”之一,张建强业务精强、精通英语,曾争取到了亚足联裁委会副主任的头衔,为中国足球外交做出贡献,并且是中国足协最早搞女足的专家。但他多年来一直郁郁不得志,没有受到阎世铎、谢亚龙等人的重用。后来的一切表明,他因为心理受到打击,越走越远。

张建强的涉案金额在260万左右,在本次庭审系列被告中,属数字较大者。按照刑法规定,国家公职人员受贿超过10万的就属于巨大,就可以判刑10年以上。具体量刑时,由于张建强被捕后比较配合,这可能会对他的量刑有所影响。但是,因为他的双重身份且受贿的金额较大,最终量刑依然不会太轻。有律师分析,张建强或许将被判15年甚至更多。也许正是因为有着如此的量刑判断,法院在开庭时才把张建强打头炮。不论是否当庭宣判,也会对后面人士的量刑有所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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