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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赌案下周一两地同时开庭 旁听媒体不超5家

2011年12月15日15:59法制晚报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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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坛反赌扫黑案终于有眉目了,首批涉案人员相关案件即将在下周一开庭审理!

据记者了解,开庭审理地点确定在辽宁铁岭市和丹东市两地的中级人民法院。12月19日,必将为2011年的中国足球写上浓重的一笔。

在这次将要审理的涉案人员中,包括原足管中心主任谢亚龙、南勇,原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杨一民和原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主任张健强,以及早期被专案组带走的俱乐部官员、球员和裁判等等。

最新进展

下周一 两地同时开庭审理

近日,《辽沈晚报》官方微博突然更新了消息称:足坛反赌案件将于12月14日在铁岭法院开庭审理。

此消息一出,立即有来自全国各地的多家媒体记者开始与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取得联系,但均被告知该消息并不准确,具体的开庭时间尚未明确。

而本报记者则通过接近案件核心层的人士获悉,足坛反赌的案件确实不是12月14日审理,具体的开庭时间已经敲定,那就是2011年12月19日星期一。

据介绍,届时该案件将在辽宁省铁岭市和丹东市两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开庭审理,包括南勇、谢亚龙等多名原足协高官将分别在这两地法院受审。“只是这些重量级的被告人都将出庭较晚,都算是压轴出场吧!”该知情人说。

内幕消息

防止泄密 律师签订保密协议

虽然距离开庭的时间已经不足一个星期,但是全案数十名被告人所聘请的几十名律师身份大都没有曝光。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在该案件的专案组成立之初,就曾经预先考虑到被抓捕的嫌疑人都将聘请律师,而律师又恰恰是最容易将案件情况向外界传递的媒介之一。

因此,专案组经过仔细推敲制定出了相当周密且严谨的保密协议,所有接受委托为被告人辩护的律师都必须签订这份协议。

据了解,该份协议的内容对律师会见被告人、调查取证、庭审等环节全部有着严格的规定,其中还包括“律师在庭审前不得向公众透露其辩护人身份信息”的条款。

而根据该份保密协议的罚则,如果律师故意泄露了案件机密,或者是为嫌疑人通风报信、影响案件侦查和审理工作,那么还将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也许就是这份严格而缜密的保密协议使得诸多参加了本案的律师都变得低调起来,毕竟谁也不愿意在这个问题上出现纰漏,最终影响自己的职业生涯。

足坛反赌扫黑

大事记

2009年

10月16日 前广东雄鹰老总被警方控制,反赌拉开序幕

10月19日 广州足协官员杨旭因涉嫌行贿落网

11月6日 中国足协官员范广鸣被辽宁警方带走协助调查

11月12日前陕西国力总经理王珀落网

11月13日 前成足副总尤可为涉嫌操纵比赛被捕

11月25日 公安机关公布反赌案16人涉嫌操纵比赛

12月11日 前成足董事长许宏涛被捕

2010年

1月21日 公安部证实前足协官员南勇、杨一民、张健强被带走协查

1月27日 前足协官员南勇杨一民被刑拘

1月31日 前中超公司老总吕锋被带走协查

2月23日 足协正式宣布成都广州降级,海利丰取消注册

3月1日 南勇、杨一民、张健强涉嫌受贿被依法逮捕

3月6日 前中超金哨陆俊、黄俊杰被带走协助调查

9月6日 前足协官员谢亚龙、蔚少辉、李冬生被带走协助调查

9月12日 谢亚龙、蔚少辉、李冬生三人被立案侦查

10月17日 媒体爆料申思、祁宏等前国脚被协查

2011年

3月30日 央视公布足坛反赌黑哨案细节

12月19日 足坛反赌扫黑案将开庭审理

庭审安排

严格把控 旁听媒体不超5家

此前曾有媒体披露,审理南勇等人的法庭只能容纳50人旁听,后来又有媒体称法庭只能容纳不到30人。于是各路媒体记者纷纷向法院提交申请,希望可以获得一张宝贵的旁听证。

本报记者也向法院申请获得旁听的证件,但被告知能够被允许进入法院的媒体最多不超过5家,并且基本都已经由有关部门事先内定好了。

据介绍,被允许进入法庭的媒体分别是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等几家全国性媒体,其他都市类媒体或异地媒体全部被挡驾。

同时记者还了解到,目前这些被指定旁听的媒体都已经在有关部门的协助下完成了前期的采访准备工作。中央电视台的采访组甚至已经在近期完成了对南勇、谢亚龙等人的专门采访,目前正在等候有关部门的统一审阅。

在以往一些有重大影响案件的庭审中,曾经多次出现过由法院宣传人员撰写通稿交由媒体刊登或播发的情况。对于即将开庭的足坛反赌案件,法院还打算用新闻通稿来向诸多媒体交差,这引起了很多不能进入法庭旁听的媒体强烈不满。

某通讯社驻辽宁分社的记者在获悉这一情况后深表遗憾,他说:“早就预料到法院会发通稿,通稿的内容无非就是什么时间开庭、被告人是谁、被指控犯了什么罪等。而像足坛反赌这样在全国乃至全世界都受到广泛关注的案件,公众会希望知道更多的案情和内幕。”

专家解读

超长侦查期 程序合法

足坛反赌扫黑的案件从南勇、杨一民等人被秘密抓捕,到现在已经经历了23个月。公众对这一超长的侦查期或多或少都会提出些许质疑:这么长的侦查期,会不会出现超期羁押的问题?会不会在程序上违反诉讼法,最终导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针对这些问题,中国法学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张平给出了他的意见:足坛反赌扫黑案件超长的侦查期在程序上没违法。

张平援引我国刑事诉讼法介绍说:“我国刑诉法规定,在嫌疑人被羁押以后,公安机关对于一般案件的调查取证期限是2个月,对于案情复杂到期不能侦查完毕的,可以申请延长1个月。同时刑诉法还规定了可以延长侦查期限的法定情形,如案件涉及的人员多、影响的范围广、调查取证困难等,这些情况下侦查期限可以再申请延长2个月。”

张平接着说:“如果被告人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侦查期限经过两次延长后仍然不能侦查终结的,还可以继续申请延长。”

张平指出,根据刑诉法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嫌疑人另有犯罪情形的,上述侦查期间重新开始计算。

“也就是说,在南勇等人被羁押期间内,陆陆续续又有多名涉案人员被抓捕。而这些被抓捕的涉案人员可能还会交代出很多原本不被侦查机关掌握的情况,那么随即展开的就是该案被多次发回进行补充侦查,而每次的补充侦查都意味着该案件的侦查期间也将被重新计算。”张平说。

本版文/特稿记者 辰光 实习生 刚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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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ach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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