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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尼尔自传连载第二章:暴脾气继父

2011年11月25日09:12腾讯体育[微博]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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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继父菲利普·哈里森是一个军人。他的朋友给他起了个“暴脾气”的绰号,而我的朋友则称他“长官”。他对我的家教极其严格,所有事都要按他说的做,否则就免不了要挨一顿揍。

非常有趣的是,他这种严格的管制作风影响了他的军旅生涯。当他还是军队武官的时候,常常管教别人,因此被降级到基地管理健身房,而他的坏脾气很快又为他惹了麻烦。军队上的人对他的暴脾气无能为力,只能让他去负责军队供给。

没人敢招惹武官,尤其是我,更不敢招惹他。他的祖籍是牙买加,从小时候起,如果他做了什么错事,就必定会挨打,因此他把这个传统延续了下来。

说实话,我小时候为了让自己更酷一些,做过不少蠢事。我在书包里装着铁链子,想偷商店里的东西,想撬车,因为我觉得我能办到。我还想过入室抢劫,偷一些小东西出来,等到确认不会被抓到的时候再拿出来炫耀。

这些坏想法让我父亲抓狂。他要给我点颜色看看,在他小时候,被父亲打得刻骨铭心,因此他也要给我一点颜色看看。他揍人的工具包括拳头、皮带、扫把,身边可以随手抄起的一切东西,这是他自成一体的处罚形式。当我干了坏事回家,等待我的就是一顿暴揍,以至于下次我再想犯错的时候,都要仔细斟酌。

不得不说恐惧有时候是一种有力的武器。

因我爸爸是军人的缘故,我们经常搬家,每次当我走进新的学校,我就会开始发掘,谁是这个学校的“老大”,最厉害最难对付那个,然后我就去挑战他。首先我会跟他开玩笑,然后我就去揍他。这就是我总能称霸新学校的原因,我可不想成为那个被人欺负的外来户。

在我很小的时候,住在泽西市的橡树街。我们与外祖母奥德萨住在一起,她家与公园隔着一条街。祖母曾经是一护士,她与我妈妈一起一边看电视,一边照看我。那边的邻居里只有几个少年犯,而不像纽瓦克那边,每个街角都是。

恶狗咬烂我的鞋

那里有一个人叫皮威,就住在公园的右边,我小时候很怕他,因为他有一条大恶狗,是只叫萨姆的德国黑背。每天下午我跟别的小孩在公园玩的时候,一到四点十五分,萨姆就会跑过来,追赶小孩们。皮威还有他的兄弟都是毒贩子,我非常恨那狗,曾经一度害怕会被它咬死。

有天晚上,我爸下班给我带回来一个礼物,是一双崭新的匡威篮球鞋,白色帆布那款。我从来没穿过这么高级的鞋,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爸跟我说:“嘿,你应该穿着这双鞋到学校,去打球,这一整个夏天都可以穿。千万要爱护这双鞋,别弄脏了,听懂了吗?”

当我穿着这双崭新的匡威走出家门,有一种趾高气扬的感觉,我就是老大。但是当时针走到下午四点一刻,那只该死的萨姆又窜出来,它从我右边跑过来追我,我狂跑,并且试图跨越篱笆,但是我硕大的身躯没有过去,脚被卡在篱笆上,在我挣扎的时候,恶狗萨姆把我的鞋叼到一边咬烂了。我爸回家知道了这事,甩下一句“我不想听你那些废话”,就狠狠揍了我一顿。

偷口香糖吃

尽管橡树街有一条恶狗,但是相比纽瓦克来说,我更喜欢与外祖母住在一起。因为父亲与外祖母关系不和,后来我们搬到了纽瓦克,那个时候我们家里没钱租房,于是就与祖父同住,那个房子特别大,印象中有九间或者十间房子,但是里面住了我的姑姑叔叔们,还有无数的兄弟姐妹,甚至没有地方放床,我一直睡在地板上。

我祖父是从牙买加移民过来的,跟我爸爸一样倔强,他一直做着发财梦,每天,他给我和堂兄安德烈两块钱,一块钱叫我们去买彩票,另外一块钱叫我们去给全家人买面包。于是我们买完彩票之后,用六毛钱去买过期面包,剩下的四毛钱可以买口香糖吃,那个时候我们特别喜欢吃口香糖。终于有一天,家里有人提意见,“为什么面包总是这么不新鲜?”从那以后,我们再也没有零用钱买口香糖了。

我们那个时候简直离不开口香糖,没有零花钱以后,我们就试图去偷口香糖。为了能够顺利得手,我们制订了很个计划去分散收银员的注意力,然后趁他不注意把口香糖偷走。有一次我与安德烈一起正在大嚼口香糖,我的外祖父出现了,他问我们:“哪来的钱去买口香糖?”我们不想惹他生气,于是跟他说:“有一个非常热心的阿姨,她送给我们吃的。”于是我祖父斥责我们:“要我说多少遍不要跟路上的陌生人说话?”于是我们还是没有逃脱一顿毒打。

八岁开始打篮球

在大约八岁的时候,我开始在男孩女孩俱乐部里打球,一打就是好几个小时。每到周末,我爸爸会教我一些篮球基本动作。在纽瓦克生活的人们告诉我,他,菲利普·哈里森,与我的生父是这个城市里打球最好的两个人。有一次我叔叔对我说,我爸爸是罗伯特·帕里什乔治·格文的合体。

菲利普教会了我如何卡位,如何投篮。他送给我的第一本书是《贾巴尔自传》。我从头看到了尾,我记得书里有一段是写贾巴尔投资黄豆失败赔了所有的钱。当时我就对自己说:“如果有一天我有钱了,这种事绝对不会发生在我身上。”

现在回首,那个时候,我打球并不是很好。那个时候我显得很笨拙,但是大家都认为我会成为一个优秀的篮球运动员,因为我很高大。

纽瓦克是一个很糟糕的城市,你每天不用自找麻烦,麻烦就会找上门来。我知道父母认为我应该赶紧离开那里,但是我们没有钱。我爸爸工作非常辛苦,但是依旧赚不够养家糊口租房子的钱。他曾经一度为了赚点外快,去开大卡车运货,往来于新泽西与纽约之间,每次回到家里,已经累得不成样子。

那时我在纽瓦克交了一些坏朋友,所以整个环境对我的成长十分不利,幸好军队上人员变动,我们从那里搬到了佐治亚州。我现在的一些性格特点都与小时候经常搬家有关系。因为经常搬到新环境,我需要很快适应那里的生活,并且结交新朋友。试想如果我一直生活在纽瓦克,或者新泽西?那我将永远没有机会接触白人、犹太人、西班牙人。频繁的搬家使我可以与各种各样的人相处。

我是老大

佐治亚的希内斯维尔与纽瓦克截然不同。那是一个颇具美国南方特色的城市,我们住在美军基地,有一天我遇见了罗尼·菲尔伯特。他是一个矮小的男孩,深色皮肤,比我还要黑一些,因此我们开始互相评论对方,争论谁更黑一些。他是我在佐治亚州的第一个朋友,那个时候我就像他的保镖。他妈妈很早就去世了,小朋友们经常拿这事取笑他。比如他们会说:“嘿,罗尼,今天晚上学校有家长会,真遗憾,你妈妈不能参加。”

每当我听到这些话就特别愤怒,他们欺人太甚。于是我就找到嘲笑罗尼的那个孩子,一把推过去,大声对他说:“明天,就你和我,篮球场上见,看我把你灭了!”我知道他不敢不在篮球场出现,因为关于我们两个人的对决已经在学校传得沸沸扬扬,况且我知道他住在哪里。如果他不穿过篮球场回家,那就要绕很远的路才能到家。因此我就在篮球场等着,待他一出现,我一个拳头朝他脑袋上打过去。

当时我的情绪非常激动。我开始朝那孩子脸上打去,而他除了被我猛揍以外,毫无还手之力。其他的孩子围在边上看,从那以后我就成了那里的老大,所有学校里的人都知道。

但是我爸爸对我在学校称王称霸感到非常恼火。我在班上横行霸道,经常会招惹一些麻烦。我爸爸几乎天天拿皮带抽我,但是我依旧我行我素。直到有一天他说:“如果学校再警告你一次,我就把你打烂。”我害怕了,因为我知道他会来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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