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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罐造假或非高层所为 律师建议先赔偿再举证

2011年11月11日12:42华商晨报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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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柏祥,曾任《羊城晚报》体育部主任。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在中国体育评论界有“南范北毕”之说——南范,即《羊城晚报》范柏祥;北毕,乃《中国青年报》毕熙东(微博)。2000年,范柏祥加入健力宝集团,全面负责健力宝广告推广工作。2002年,他离开了健力宝集团。昨日,本报记者联系到了范柏祥,他介绍说——

律师:即便如此,健力宝也需为罐不“金”负责

健力宝赠送奥运冠军的金罐存在问题,不少健力宝前高层在接受采访时都曾表示,会不会是当年负责制作的工作人员对金罐动了手脚?

昨日,本报记者联系到了曾在健力宝集团负责广告推广工作的范柏祥,他认为,庄晓岩(微博)等人的健力宝金罐存在问题,很可能不是健力宝高层所为。

范柏祥说:“健力宝高层对体育一直是非常重视的,金罐的事情应该不是健力宝高层的意思。具体是广告负责方面还是下面的工厂出了问题,这就不好说了,毕竟过去这么年了。”

范柏祥表示,健力宝公司从1988年开始向奥运冠军颁发金罐,这个工作一直是广告部负责的,当时的经理姓梁。2000年,这个梁经理和当时广告部的人全部离开了健力宝公司。“李经纬(健力宝集团前“掌门人”)对广告部的效益和各方面的运作非常不满意,他找我过去,并且要求换掉广告部所有的人,所以当初负责颁发金罐的人全部离开了公司。”

律师说法 先赔偿,再举证

如果真如范柏祥所说,当年所有经办人都已经离开,那健力宝方面对于这件事还有责任吗?

关于这个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辽宁诚铭律师事务所主任秦大军,他认为,即使当年的负责人已经离开公司,健力宝方面仍要对金罐不“金”负责任。

秦大军表示:“即使这个部门的人都离开了公司,健力宝方面也必须负责,因为这个部门是在行使公司的权利。如果真的是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那么健力宝公司需要先对金罐事件进行赔偿,然后在法庭上举证,证明健力宝公司本身也是受害者,接着对当时的工作人员进行起诉。”

庄晓岩:当年金罐是补发

庄晓岩曝出1992年健力宝赠予的金罐存在问题后,各种声音层出不穷,也有人认为,她的金罐可能存在被掉包的可能。

对此,庄晓岩回应说:“金罐是健力宝工作人员直接给我的,就算被掉包,也是健力宝的人掉包!”

1992年8月14日,健力宝公司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向奥运冠军颁发健力宝金罐。庄晓岩回忆说:“颁奖的时候我没在人民大会堂,当时我和整个中国柔道队都去青岛参加一个活动。在青岛,健力宝的人还给我打电话,我还跟他们说呢,对不起,实在去不了了。”

没在颁奖现场领取金罐,会不会存在金罐掉包的可能呢?庄晓岩说:“我在青岛参加活动,健力宝公司特意给我留着金罐呢。我是从健力宝的人手里拿的金罐,也不是我去国家队领的,也不是我从教练手里领的,就算是掉包,也是健力宝的人掉的包。”

本报记者 刘竞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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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iao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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