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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晚报:京穗之战纠纷 国安足协谁敢领走错

2011年04月24日07:44北京晚报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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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2日注定是一个不寻常的日子,因为在这一天,国安队在沈阳做出了一个惊天动地的举动:罢赛!尽管当时和此后,国安俱乐部一直不承认当时的行为叫罢赛,而称之为“无法再继续比赛,否则会出大事”,但实际表现就是罢赛。

时隔7年后,当周伟新在牢狱中向公安机关坦承,当时他就是收了黑钱,就是吹黑哨时,善良的人们才明白:为什么当时国安俱乐部总经理杨祖武断定“继续比赛下去会出大事!”杨祖武虽是个北京爷们,但他在判断比赛的不正常方面,具有媲美女人第六感觉的敏锐,现在我们真想问一声:杨大爷,这次京穗之战,您瞧出什么苗头没有?

到今天我们也不鼓励国安队2004年在沈阳的冲天一怒,原因是我们不主张以恶制恶,我们还相信存在于中国社会的公正力量可以制衡一些见不得人的东西。尽管时间来得晚了点,可周伟新还是被抓进了大牢,他永远值得今天还在从事着裁判工作的人记住:莫伸手,伸手迟早必被捉。

闲扯了这些事并非无关紧要,因为它涉及到如何看待京穗之战后的纠纷和中国足协对国安俱乐部的处罚决定。从本报记者昨天和今天的报道中,我相信许多人有想不通的地方。比如,所谓的申诉上限。受罚不到3万,停赛不到4场或4个月,被罚的俱乐部或个人就不能申诉,这是什么道理?中国足协怕麻烦么?你们不就是干的这项工作么,怕麻烦还要你们做什么?而且以受罚的数量来决定是否允许人家上诉,简直奇怪至极。如果是真的犯了错,不管这个错误是该罚4千,还是40万,犯错者都没理由,也不敢理直气壮地、闹出这么大的动静要申诉?如果感觉受罚不公,处罚与事实严重不符,你即便只罚4毛钱,人家也可以申诉,这点认理不认钱的道理,还用多讲么?如果把中超俱乐部和球员、教练当成乐意没事找事,犯了错还要没理搅三分的事儿妈,那只能说中国足协在制定一项政策、规定时,过多地想着自己舒服,而较少考虑到别人的感受。

再看中国足协对国安质疑的回应,说是裁判与比赛监督报告没提恒大之事,因此中国足协也就无法处理广州恒大。我只听说过民不举、官不究,但裁判与比赛监督算不算这个“民”,恐怕要两说着吧。一般而言,在双方没有严重异议、事实比较清楚的情况下,裁判与比赛监督不提,中国足协可以不究,但这次国安严重质疑了,中国足协为何不可以出面调查、核实事实?如果足协一直是这样办事,那只能说明这个制度设置有问题!

考虑到7年前,中国足协官员们如果有杨大爷那样的警觉,中国足坛的丑恶程度还不至于发展到今天这般恶劣地步,那么,今天我们也就有理由请出中国足协的官员们,放下身段,显示一下你们的执政能力,抓住这个典型事件,看看其中的是非曲直究竟如何。是谁的错谁领走,如果是中国足协处罚决定中有不妥,也请你们收回。以怕激化矛盾而躲着走,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又要保住自己的脸面,这不但于事无补,而且更要命的是,将对打假扫黑后来之不易的中国足坛清新局面带来难以预料的伤害与隐患。 J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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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youle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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