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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钊留洋失败起诉南昌 宁不踢球也拒回中超

2011年02月19日13:38腾讯体育[微博]迪奥戈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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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陈志钊转会失败已成定局,可是他的一纸诉状和拒不回归的态度,让这件原本平常的事变得不同寻常。

腾讯体育消息 北京时间2月1日早8点,这是欧洲转会窗口关闭的时间,陈志钊转会葡萄牙甲级联赛球队贝伦斯宣告失败。之后,陈志钊一直没有归队,却通过经纪人将一纸诉状告到了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被告方是自己的东家南昌衡源。

南昌衡源没有违约

当陈志钊从香港公民队加盟南昌衡源队时,在转会费上香港人一路绿灯。留洋失败,陈志钊把矛头指向南昌衡源俱乐部。但是,按照合同内容来说,南昌衡源并没有违反合同内容。

2009年,陈志钊与南昌衡源俱乐部所签订的合同中,有一条内容为“在效力南昌衡源的前两个赛季中,如果有国外俱乐部给出20万欧元的转会费,那么,南昌衡源将无条件放人。”这一条款放到目前来看,的确是陈志钊有理,俱乐部也收到了20万欧元的转会费,不放人就是违约行为。不过,这份合同在一年之后便已作废,原因是在2010年南昌衡源为陈志钊涨薪,双方又签订了一份新的工作合同,而上述的“留洋违约金”条款并没有加入到新的合同中。所以,南昌俱乐部放不放人实际上早已没有条款的约束。

上诉的条款就以足够说明问题,之前南昌俱乐部官方所说“没有收到正式的转会报价”的理由一时间很难验证真假,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的裁定,主要根据还是在俱乐部与球员的合同上。

陈志钊为何要翻脸?

有人说,陈志钊要做中国“博斯曼”第一人。仔细想一想,这种说法很肤浅。第一,中国“博斯曼”第一人是周海滨;第二,陈志钊是有合同在身。留洋失败,像是一个梦想破灭,向往国外高水平的足球联赛,陈志钊的心情也得到了大多数人的理解。

从陈志钊将自己的东家告到足协来看,若是要以合同内容说事儿,那就显得有些无理取闹,合同内容不存在任何问题。不过,有一段这样的插曲,陈志钊在去年签订新工作合同时,曾多次向俱乐部提出要求把“留洋违约金”条款加入到合同里,只是他一直得到了口头的承诺,但没有得到书面的结果。按照往年,南昌衡源队都是与队员一年签一次工作合同,而且给出合同的时间都是临近中国足协的注册期限,给予队员们思考的时间并不多,如果错过注册时间,至少将有半年无球可踢。2009年,曲少言和张县就是因为不满合同在注册期截止前离队,顾中庆则是因伤没签合同,到下半赛季才与俱乐部签订工作合同报名。

经纪公司很有来头

事情闹到这个地步,陈志钊的经纪公司人起了很大的作用。事实上,陈志钊的这种做法非常不职业,不管转会成功与否,“有合同在身,却拒绝归队”不是一名职业球员应有的表现。说到这里,不得不说他的经纪人团队。让中国足协的官员在休息日通宵加班,或许还不能说明多少问题。北京国安队的新任主帅帕切科,绯闻主帅文加达都是该经济公司的签约教练。不光如此,这个经纪公司连续两个赛季都为山东鲁能(微博)队输送了外援。由此可以看出,陈志钊所属的经纪公司关系网非常大,并且有一定的人脉基础。

陈志钊的上诉状也是通过其经纪公司发给中国足协的,有一股来势汹汹的味道。不过,经纪人如此做法并不一定是对陈志钊负责。合约的限制令陈志钊无法脱身,拒绝归队,不能系统的训练,这样对陈志钊只有坏处没有好处。从目前的形势看,陈志钊和其经纪公司像是把去葡萄牙的成败做为一个事件的终点来对待,但这样抗争下去,只要南昌衡源不松口,陈志钊的职业生涯可能都要走到终点。

回归之路并未堵死

据知情者透露,陈志钊已经秘密的回到了国内,而他本人却不肯承认已经回国。虽然,经纪公司给他订的返程机票是今年的六月,也就是本赛季的葡甲联赛结束之后。但有一个重要的事实摆在面前,陈志钊在葡萄牙将面临三四个月无球可踢,也不能正常的训练,陈志钊留在葡萄牙只能是虚度光阴。陈志钊在葡萄牙是不能随贝伦斯队训练的,因为试训是需要通过南昌衡源俱乐部的同意才可以进行的,这也显示出贝伦斯俱乐部的规范和严谨。

既然转会不成,不少人还是认为陈志钊应该回来认错,继续跟着朱炯踢下去,机会不管以后有没有,总比无球可踢好。在南昌衡源队的历史上,也不是没有回归的例子。2006赛季的肖博捷、2008赛季的陈懋、2010赛季的柏小磊,虽然不是留洋,但他们同样转会失败,然后又重新回到了队中,得到俱乐部董事长徐国良的信任,在队中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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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nickelx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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