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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坛周报:郭艾伦条款公开公平公正?

2010年11月10日18:00体坛网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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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坛周报记者杨国伟述评9日,在中国男篮公开训练课上,华德宣布郭艾伦被裁。但17岁的郭艾伦不是失败者,因为他可以以特例球员身份参加下赛季CBA。就在8日,中国篮协宣布:注册时未满18周岁的,到18周岁生日时即可上场比赛(国家队正式队员不受此限制)——括号内的备注意味着:注册出生日期为1993年11月14日的现役国手郭艾伦,可以参加2010-11赛季的CBA联赛了。

此备注是针对2008年4月30日,中国篮协公布的《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运动员、教练员注册与交流管理暂行办法》其中一条:注册时球员年龄必须满18周岁。

而在今年8月份的联赛工作会议上,辽宁盼盼俱乐部提出,每队可以“注册一名18岁以下球员”的建议,其目的就是希望郭艾伦能够参赛,当时未有定论。而在三个月后,篮协即为郭艾伦参赛扫清障碍,“郭艾伦条款”梦想照进现实。

“郭艾伦”有何能力突破条例限制?有两种说法:其一,因 张庆鹏被辽宁体育局强行送至新疆,辽宁盼盼希望体育局能在郭艾伦一事上给篮协施加压力,从而弥补球队损失。其二,邓华德自己跳出来,说是他向篮协建议郭艾伦应该参加下赛季联赛,以更好备战2012奥运会。是什么促使“郭艾伦条款”通过已不重要,但很显然,“郭艾伦条款”又是一起长官意志影响既定法规权威性和公正性、特事特办的产物,也肯定不是由CBA的主体参与者、各俱乐部投票得出的结果,因为据媒体报道,山东、福建等俱乐部均有意让不足18岁的青年才俊报名参赛,但“郭艾伦条款”已经让公开、公平和公正成为空谈。

事实上,特事特办是中国篮协的传统作风,也是人治的代名词。无论在第一个信兰成时代,还是在李元伟时代,这种事情都屡见不鲜,新浪狮与香港飞龙的加盟、蒋兴权弃浙江投新疆、巴特尔注册新疆、 刘玉栋注册福建、奥神回归CBA(未果)等,都有中国篮协以“特事特办”的名头为其开路的踪影。虽然“特事特办”的理由不尽相同,但其反应出即将年满16岁的CBA在制度建设上依然是漏洞不断,更凸显了这个联赛人治大于法治的事实,其结果就是由不公平而引起的中国篮协公信力的缺失。“郭艾伦条款”一出,已有俱乐部人士匿名评论,“篮协的政策没有延续性,一年一个样,权威何在?”

而“郭艾伦条款”出台以及引起的反应,又引出了一个老话题:CBA急需一部“宪法”。“宪法”应对联赛以及国家队诸多事宜进行制度性规范,制定公平民主的游戏规则,并确立“宪法”的权威性,以避免个人意志影响政令的丑剧再次发生。

[责任编辑:qian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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