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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协对中甲京沪群殴开罚单 罚金近10万停25场

2010年09月10日17:39腾讯体育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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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体育讯 9月10日,中国足协针对中甲联赛第20轮,北京八喜队与上海中邦队的比赛中发生的球场斗殴事件进行了公开处罚。

在9月4日结束的中甲第20轮北京八喜和上海中邦的比赛中,双方在比赛中发生冲突,导致比赛一度中断将近10分钟,针对这一事件,中国足协作出了重磅处罚,其中北京八喜队国威被停赛5场,罚款人民币25000元;刘翔(微博 官网 博客)被停赛8场,罚款人民币40000元。外援克罗斯被停赛6场,罚款人民币30000元。上海中邦队外援莱昂纳多被停赛6场,罚款人民币30000元。足协罚单原文如下: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10年9月4日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第二十轮第117场北京八喜足球俱乐部队与上海浦东中邦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北京市朝阳体育中心进行。

根据比赛监督和裁判员的报告、比赛录像以及相关俱乐部的陈述,当比赛进行到80分钟时,因对上海浦东中邦足球俱乐部队队员9号莱昂纳多的犯规不满,北京八喜足球俱乐部队队员23号国威从身后推搡该队员,引发双方场上冲突。

北京八喜足球俱乐部队队员14号刘翔故意用拳击打上海浦东中邦足球俱乐部队队员10号朱尼奥。北京八喜足球俱乐部队队员38号克罗斯与上海浦东中邦足球俱乐部队队员9号莱昂纳多之间发生肢体冲突,并将其击倒,上述北京八喜足球俱乐部队队员的暴力行为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一、停止北京八喜足球俱乐部队23号运动员国威2010中甲联赛5场,罚款人民币25000元;

二、停止北京八喜足球俱乐部队14号运动员刘翔2010中甲联赛8场(2010年剩余未执行停赛场次顺延至2011年执行),罚款人民币40000元;

三、停止北京八喜足球俱乐部队38号运动员克罗斯2010中甲联赛6场,罚款人民币30000元。

望各俱乐部切实加强对运动员、官员的管理教育,净化赛场风气,杜绝球场暴力和非体育道德行为,确保本年度联赛顺利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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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ylaifny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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