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体育腾讯体育 > 综合体育 > 乒乓球 > 正文

律师:法律上乒协与联通协议不能约束北京队

字号:T|T

北京拓夫律师事务所肖鹏律师表示,因为中国乒协与中国联合通信公司签订的那份官方合作伙伴协议书并不公开,无法知道有关“排他权”一条的具体内容,因此很难对其进行具体分析。

肖鹏律师表示,如果联通享有行业排他权,如果中国乒协允许移动(北京)公司冠名北京乒乓球女队参加2010年乒超联赛,那么联通公司就可以起诉中国乒协违约,但不能起诉北京女乒和移动(北京)公司。因为联通和中国乒协签订的那份官方合作伙伴协议,无权对第三方,也就是包括北京女队在内的乒超联赛俱乐部们进行约定、限制,如果约定和限制了,也属于无效条款。

肖鹏律师说:“从法律上来讲,俱乐部作为独立主体,行为不受中国乒协与联通公司签署协议的制约。”

本报记者李远飞J131

添加你对新闻的热爱  
人在热爱
登录 (请登录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分享至: 腾讯微博
如果你对体育频道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到交流平台反馈。到微博反馈

企业服务

图说天下

推广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