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记者林本剑报道: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昨天正式受理陈亦明起诉刘晓新、李承鹏、吴策力和足球报社侵犯名誉权一案。在诉讼请求中,陈亦明要求四被告赔付经济损失200万元、精神损失50万元。
据陈亦明的代理律师徐刚透露,刘晓新、李承鹏和吴策力发表在足球报的《中国足球内幕———风暴中的打假扫黑》一文,“陈亦明:从名帅到赌徒”这部分的章节内容是捏造事实的虚假内容,系故意诽谤原告的行为,侵犯和损害了原告的名誉权。
徐刚表示,接下来还会有专门针对《中国足球内幕》一书的侵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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