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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收入不全归个人 姚明刘翔交“份子钱”

2010年02月08日09:40新晚报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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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新闻网讯(林文)目前,很多运动员富起来了,排名榜上的收入按照百万来计算了。不过,他们其中很多人的收入不全归个人,还需要向培养他们的机构缴纳“份钱”。

中国女子网球运动员单飞之后,按照中心之前与队员签订的协议,队员需向中国网球运动发展基金上缴奖金收入的8%或是商业资源开发收入的12%。小球中心主任孙晋芳表示,她们所交的钱是给中国网球运动发展基金,不进网协的账号。

按最初的设想,中国篮协“狮子大开口”,要从姚明每年的收入中抽走50%。但姚明的事情被媒体曝光之后,引起了轩然大波。根据最新的报道,最终大概为税后的5%,也有报道称只有3%。按这个比例计算,中国篮协每年有可能从姚明那里拿到210万至350万人民币。

刘翔的商业开发则由中国田协全权管理,他的广告收入分配原则是参照国家体育总局的分配政策,运动员占50%,教练员拿15%,培养运动员的地方体育局占20%,中国田协留15%。据称,刘翔由田协统一开发,上海市不再进行相关开发,避免了恶性竞争,保证了各方面的最大利益。

[责任编辑:edwin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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