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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归化球员能否为国出战看FIFA认定 他们已开会解读规则

腾讯体育2月16日讯 今日,德国转会市场中国区管理员朱艺在社交媒体上再谈FIFA归化规则,并称国际足联在昨日已召开了规则解读的会议,花费10分钟专门解读了国籍方面的条款。在朱艺看来,归化球员拿到该国国籍能否为该国国字号球队效力,最终还要看国际足联球员身份委员会的调查认定。

归化球员拿到新国籍是否就可以为国效力,该问题引发争论

以下为朱艺全文内容:

关于归化球员的话题我说了很多,不过,非常值得高兴的是,包括@中国海外球员新闻 @Jallo_Tang @港澳台足球新闻 等在内的研究院同仁们积极研究,几天来查阅了大量资料,终于基本弄清了fifa章程中关于转籍这方面的条文精神。

几天内也有大量热心的专家、网友在帮助解读,但很多都没有说到点子上,即我们的争议焦点是,fifa是如何认定8.1a条款中,后半段“国籍”这个概念的。

而且非常巧合的是,从FIFA官网上的新闻得知,就在昨天,国际足联召开了规则解读的会议,其中花费10分钟时间,专门解读了这方面的条款。FIFA官网对此会议进行了全程直播,尽管没有对8.1a后半段进行详细解读,但我们可以从中了解到fifa的条款设计逻辑,和认定过程。这对我们理解规则大有帮助。

FIFA开会解读归化规则

在全面解读完成后,我们发现fifa的条款还是非常清楚的,现解读如下:

fifa章程里的相关条款分别有5、6、7、8四项

5的标题就是原则,也就是说他是一条总则,5.2条款中规定,原则上,任何一个球员,一旦代表了一个协会参加了一项正式国际比赛,注意是正式国际比赛(不仅仅是A级正式比赛),他就不能代表另一个协会了。有人可能要奇怪那我们常识中认知的A级赛的说法在哪?注意5.2条款说,除了出现8的情况。也就是说,8里面说的情况是例外。

所以我们可以知道,6、7这两个,是给没有参加过任何级别的正式比赛的球员看的,而8则是给参加了正式比赛的球员看的。

那么重点来了,第8条的具体解读:

和我们之前解读的一样,fifa昨天在解读8.1a的时候,将这个拆成了并列的两部分,也就是说,这两个条件是要同时满足的。

前半句就是我们熟知的“不能有参加A级正式比赛的记录”。也就是说,只要你参加了世界杯、联合会杯、亚洲杯、美洲杯、欧洲杯、非洲国家杯……等等这些国际足联或者洲际足联的正式A级比赛(及其预选赛),你就没资格加入其他协会代表队了。

后半句是我们之前争论的焦点,即“在球员首次代表前一个协会出场国际正式比赛时,他已经拥有了他想要加入的新协会的国籍”。

重点是两方面:

(1)首先是出场国际正式比赛,这不同于前半句,并且这不是前半句的延伸,而是和前半句并列(昨天fifa的解读也是如此)的。也就是说,这后半句说的并不只有A级正式赛事,而是所有的正式赛事,任何级别都算,这就包括各青年级别的锦标赛,例如世青赛、欧青赛、亚青赛等等,所有年龄阶段都包含在内,U19、U21等等。这个限定范围就广了。

(2)其次是拥有国籍,这个国籍是怎么认定的?因为有很多例子表明,即便他没有国籍,他也被fifa批准代表新协会出场了。这个国籍认定肯定是有个标准。我们之前猜测,是不是有什么优待政策,例如对球员亲缘方面的优待政策。

其中,(1)已经不存在争议,fifa的解读已经非常清楚,所以我之前的理解也是正确的。关键的(2),我们之前是进入了误区,一直在找这个优待政策的明文规定,因为如果只是非明文的政策,很容易引起争议。其实我们不知道,答案远在天边近在眼前,fifa已经对此做出了解释了,到底什么才是他认为的”国籍“。

这个解释在哪里?就在紧挨着下面的8.2。

8.2条款规定了,如果一个球员他的国籍未经本人同意,也就是说,并非主动的而是被动的丧失了国籍,那么fifa还是认定他可以有这个国籍。通俗的来讲,fifa看重的,是你有没有”与生俱来“的中国国籍。中国国籍法第9条规定了,也是大家熟悉的,一旦拿到外国籍,

你就自动丧失了中国籍。这个“自动丧失”,实际上就是被动的,并不是我主动去申请退出中国籍的,而是因为中国籍和别的国籍不兼容,被动不被承认的中国国籍的情况。

中国国籍法对于“与生俱来的”国籍有明确的说明(《国籍法》4、5、6条 ),例如你妈妈是中国人,在国外生了你,你生下来就被国籍法赋予了中国国籍,同时也有可能因为当地的法律,你会被当地的国籍法赋予当地的国籍。当然未来你可能因为办理了出生国国籍,自动失去了中国国籍,但你仍然被FIFA认为拥有中国“与生俱来”的国籍。综上所述,是否具有“与生俱来”的中国国籍,是中国归化球员是否拥有国家队出场可能的关键。

我们接下来看看8.3,这里就是介绍了FIFA的PSC(球员身份委员会)是认定球员身份,尤其是8.2所说的这种情况的机构。也就是说,PSC会从法律角度,主要是各相关国公开的国籍法,来判断球员拥有“与生俱来”的国籍的情况。

是不是逻辑条理就很清楚了?不清楚的,我再用通俗点说法简单梳理一下:

【FIFA条款第5条】

判断你有没有代表其他协会出场过任何级别的任何国际正式比赛,如果无,则看6和7,如果有则跳到8的例外情况。

【FIFA条款第8条】

【8.1a前半】看你是不是参加过A级正式比赛,有过A级正式比赛经历就不行。

并且

【8.1a后半】看你是不是在打第一场国际正式比赛时拥有你想要换的这个协会的国籍。

【8.2】国籍是指“与生俱来”的国籍,不是你主动放弃的,是被动的,FIFA就认。

【8.3】FIFA的球员身份委员会会对这种球员的身份进行调查、认定。

所以一个球员,不管你是不是有血统、亲缘,具体怎么认定,是由相关的国籍法来规定的。由于大多数的国籍法都是和亲缘有关的,所以给我们造成了“有血缘亲缘关系的球员在FIFA认定时有优待”的印象。

所以@Kanchu看球 一开始提出的陈昌源的例子是可以解释这一切的。

总结:每个球员,具体情况分别不同,要根据他们的出生情况、家庭情况、相关国家和中国的国籍法,具体去进行分析。这个分析会由国际足联根据你提交的材料来作为依据综合认定。所以大家也不用着急,各位球员情况各自不同,也不是说你拿到国籍就可以为国效力,也有可能只为俱乐部效力,这个就看国际足联球员身份委员会最后的调查认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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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kiko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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