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推广由推广单位负责。本项赛事将设立统一的标志、口号、VI设计、趣味游戏,确定赛事战略合作伙伴、赞助商及指定产品提供商。
(一)CBO比赛所需的标志、主要赞助商广告板、口号等由推广单位统一制作提供(或提供制作技术标准与制作费)。各地比赛原有的名称、办法、运作方式不变。
基层各项赛事如无包装,可由推广单位协助布置。如已有包装,可经协商后合理摆放CBO比赛所需的标志和赞助商广告等(运营广告相关内容详见《竞赛手册》)。
(二)主办方负责提供部分与篮球有关的趣味游戏,供各项赛事组织者选用,以烘托气氛,宣传篮球文化。
(三)如CBO的赞助商有意在某项赛事的现场与群众互动、设展、办促销等,应予以提供方便并支持。
(四)各项赛事组织者要在所收取的报名费或赞助费中为参赛选手投保意外伤害险(保费10元,保险期为全年CBO比赛,交由CBO组委会统一办理);赛事所收取的报名费(标准由各承办方自行决定)、赞助费或实物等均由各地方自行支配,以补充竞赛经费的不足。
(五)承办比赛的省及所属基层协会将获得中国篮协相应的竞赛引导资金;比赛统一标志和广告板的制作由CBO组委会负责;所需举办互动活动的费用由CBO组委会负责。
(六)参加CBO试点赛的申报截止时间为2006年6月20日。一旦确定后,中国篮协将与有关省(区、市)篮球协会签署比赛的相关协议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