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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帽+限转会费?演艺圈限薪轮到中超 足协面临选择题

腾讯体育10月5日讯 因为征调55名球员参加为期近三个月的“集训”,中国足协再度成为受关注的焦点。近日,足协发布了一份对外声明,除了声称球员调令得到了各职业俱乐部的认可外,还透露出来一个信息:未来的职业联赛,将有望推出限制转会费、工资帽的相关政策。

从去年以来,有关足协要彻底限制职业联赛投资、严审俱乐部财政的消息就不绝于耳,如果工资帽和限制转会费的政策真能实现,将对中超来说无疑将造成巨大的影响。只不过,施行这一政策,足协真的做好准备了吗?

模仿美澳设限?

在世界各国的足球职业联赛中,对转会费和球员工资做出明确限制的并不多。尤其是工资帽,是职业足球联赛当中非常罕见的例子。当前设置工资帽的联赛,主要是以美国大联盟与澳超为代表,在这一方面,或许能够给足协带来一定的参考价值。

美国大联盟与澳超都严格执行工资帽制度,并且工资帽总额非常低。美国大联盟2018赛季的工资帽总额约为403万美元;澳超联赛更低,2017-18赛季工资帽仅为292万澳元。这样的数字,甚至不如很多中超球队给一名外援付出的年薪。近年来,虽然大联盟和澳超的工资帽数字均有增加,但是上涨幅度一直不大,各俱乐部的薪水支出也都处于严格的监管之下。

大联盟与澳超虽然限制工资,但也留有余地,这是两个联赛工资帽制度的特点。例如美国大联盟从很早之前开始,就规定了“特许球员”的政策,每支球队可以引进两名不受工资帽限制的球员,像是皮尔洛、比利亚和杰拉德等近年来登陆大联盟的球员,他们的年薪都在工资帽之上,但却是得到职业联盟许可的。澳超今年也推出了类似的规定,日本球星本田圭佑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加盟澳超球队,年薪高达290万美元。

需要注意的是,大联盟与澳超之所以实施工资帽制度,与他们本身的联赛属性有很大关系。大联盟与澳超均采取准入制度,不设升降级,联赛环境比较封闭。为了避免一家独大、维持中小俱乐部生存空间,就有必要对工资总额进行限制。这与中超的环境大相径庭,如果照搬美澳的工资帽制度,不知会对中超产生怎样的影响。

欧足联做法或可借鉴

将目光投向欧洲,可能会给足协带来更多的启示。欧洲各主流联赛都有升降级制度,在运作方式上和中超有共通之处。为了限制俱乐部投资,欧足联这些年一直力推财政公平法案,这一法案包括两方面意义:一是避免俱乐部巨额亏损,二是引导俱乐部重视基础建设与青训培养——这都是中国足协希望得到的。

财政公平法案由欧足联前主席普拉蒂尼首先提出,既要求俱乐部不能拖欠球员和教练员的工资收入,又要求俱乐部做到收支平衡、量入为出。根据财政公平法案规定,俱乐部的支出不仅包括球员的转会费、工资,还包括俱乐部日常的运营成本。不过,俱乐部对青训和训练设施的投资都不算在运营成本之内,这就是财政公平法案鼓励青训的体现。

一旦俱乐部的支出超过收入并且达到一定额度,欧足联就会对其进行处罚,包括巨额罚款、限制欧洲赛事报名等措施。例如2014年,曼城和巴黎圣日耳曼这两家亏损严重的俱乐部,都收到过欧足联高达6000万欧元的巨额罚单。在如今的报道中,经常能看到有俱乐部为了避免财政公平法案处罚,而无法引进球员、试图削减球员薪水的消息,这就是财政公平法案的威力。

不过,财政公平法案并非直接对俱乐部投资进行限制,因此并没有消除欧洲足坛的贫富差距,这与美国大联盟和澳超有本质区别。财政公平法案甚至允许俱乐部负债经营,例如上赛季,欧洲各俱乐部的最大亏损额度为3000万欧元。因此,只要不超过这条红线,大俱乐部仍然可以在球员身上进行巨额投资。

NBA也来凑热闹?

其实说起工资帽,我们最熟悉的无疑是NBA的工资帽制度。尽管是篮球联盟,但是NBA的工资帽已经有超过30年的历史,比什么大联盟、财政公平法案的时间都要长。不知在正式推出政策前,足协会不会研究NBA的工资帽制度。

NBA设置工资帽的初衷与大联盟和澳超别无二致,都因为自身属于封闭联盟、需要避免一家独大的情况出现。如果一支球队的工资总额超过工资帽上限、达到奢侈税起征点,就需要根据亏损程度向联盟缴纳巨额的“奢侈税”。例如勇士、骑士等球星扎堆的球队,都曾上缴数千万美金的奢侈税,虽然老板们很不乐意,但这就是超过工资帽带来的惩罚。

不过也允许有特例出现,例如著名的“伯德条款”,允许球队可以在超过工资帽上限的情况下与一名在本队效力三年以上的球员续约,这一举措是为了维持当地球市的长期稳定、帮助球队留住明星球员。另外,以联盟规定的最低薪水签约的球员,不会触发工资帽上限。

此外,工资帽上限并非固定不变,而是每年都有上涨。尤其是在经过多次劳资双方谈判之后,如今NBA球队的工资帽上限已经非常之高,本赛季奢侈税的起征点是1.23亿美元,未来只会更高,并且硬性工资帽的规定也早已被取消。本质上,NBA设置工资帽只是为了给球队老板们打造一个更公平的竞争环境,而不是削减投资,它甚至愿意维护球员们的高薪。这似乎和中国足协想要的东西不太一样。

演艺圈为足协“开路”

其实无论是美国大联盟、澳超、欧足联公平法案还是NBA,他们设置工资帽、维持球队财政收支平衡的种种举措,其实立足点都离不开两个字:市场。如果不顺应市场发展,NBA的工资帽上限就不会每年都提高;财政公平法案就不会在要求收支平衡的前提下,还允许俱乐部亏损经营。市场是职业联赛之所以被称之为“职业”的根本,因此任何政策都不能脱离这个基本点。

不过从去年以来管理部门制定的种种政策来看,包括随意修改联赛规则、100%的引援调节费、在联赛进行期间抽调俱乐部球员参加集训等,其立足点均不在于市场。如果未来足协给出的方案仍然只是一个简单粗暴的、“一刀切”式的行政命令,那么国外的例子不会有任何参考价值。

如果足协的出发点只是为了单纯降低俱乐部的资金支出与球员的收入,那么其实近期演艺圈的“限薪令”更有参考价值。前不久有消息称,相关部门即将发布针对综艺节目的限薪令,具体措施包括单期薪酬不超过80万、一季节目下来总薪酬不超过1000万等。一旦得到实施,必然大幅度降低艺人参加综艺节目的收入,并且见效极快。这似乎正是足协努力的方向。

(阿尔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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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qiudu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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