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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冬奥短道犯规判罚为啥这么多? 所有判罚结果呼唤公开

腾讯体育讯 平昌冬奥会女子3000米接力比赛,中国队被判犯规一头雾水,韩国队明显犯规却视而不见,裁判的“双重标准”引发了巨大争议。本届冬奥会短道速滑比赛,截至目前已经出现了46例运动员(队)犯规判罚,其中有8例和中国队有关,却排在各参赛队之首。其次是加拿大(7例)和美国(5例),东道主韩国队只有2例。那么,问题来了,本届冬奥会的犯规判罚为什么这么多呢?下面,我们从比赛规则、判罚标准、判罚结果的透明性等方面进行一下解读。

疑问一:运动员都吃不透新规则?

2014年9月,索契冬奥会结束后,国际滑联短道速滑技术委员会组织各国部分裁判员参加了技术规则讨论会。会议对短道速滑的规则进行了部分修订或明确。和以前的旧规则相比,新规则对起跑、接力交接、比赛超越等进行了重新规定。较之以前,新规则的判罚标准更为严格。

2018年平昌冬奥会是短道速滑实行新规则后的第一届冬奥会,从已经结束的比赛来看,包括中国选手在内的很多运动员对新规则似乎还没有完全吃透。比如最容易引发碰撞的“超越”环节。2010年,国际滑联颁布了“肩并肩”的准则,这个规则过于鼓励超越,导致了很多危险的内道超越发生。新规则将“肩并肩”修改为“半个身位”,认为超越只有至少领先半个身位,即只有肉眼看明显处于领先时才能认定超越成功,否则发生的碰撞依然归咎于超越者。这个规定等于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运动员的强行超越,女子3000米接力决赛最后两圈,范可新从外道切到内道试图完成超越,被认为阻挡了崔敏静的滑行,这就是国际滑联认定中国队犯规的依据之一。

不过,新规则在接力比赛的规定中有这样一条规定:交棒完成的运动员必须意识到不要干扰其他队员,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快撤离跑道。绝对不允许长时间待在弯道处。韩国队在交接棒时疑似出现失误,交接棒运动员摔倒干扰了身后的加拿大选手,尽管不是主观故意行为,但韩国运动员已经违反了这条规则。所以,严格来说,韩国队应该也被判犯规。

疑问二:裁判判罚标准为何不一致?

中国短道速滑队主教练李琰质疑裁判组,判罚标准和尺度不一致。如果判罚中国队犯规,那么韩国队的犯规比中国队更明显,理应同样被判犯规。遗憾的是,韩国队不仅没有被判,还拿到了金牌。

新规则对裁判判罚同样进行了规定,“当比赛有判罚时,发生碰撞的片段可以通过现场大屏幕播放给观众,此时裁判不需要去教练席告知判罚原因。在比赛进行中,不允许教练员找裁判讨论判罚,相关讨论只允许在比赛间歇期进行。”言外之意,在赛场上裁判的权威不容挑战,无论是运动员还是教练员,都没有知情权,至于为什么判罚犯规,全部由裁判组说了算。而且,比赛结果一旦宣布就不能进行更改。运动员和教练员可以选择申诉,但是就算申诉成功,证明裁判误判,比赛的名次也无法改变,这也就意味着,即使中国队申诉成功,韩国队的金牌也不会被剥夺。

新规则保证了裁判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裁判直接掌握着运动员的“生杀大权”。裁判也是人,不是机器,判罚也会受到各方面的影响,不可能做到绝对的公正公平,出现判罚标准和尺度前后不一也就不难理解了。

疑问三:判罚结果为何不进行公开?

上面,我们已经提到了,裁判没有权利和义务向运动员告知判罚结果和依据。这么做的弊端,就是运动员被判犯规不知道为什么犯规,周洋和范可新都表示自己不知道为何犯规。在经济学中,有一个术语叫“信息不对称”。短道速滑比赛中,裁判和运动员就存在信息不对称的现象。解决这个问题最好的办法,那就是公开判罚结果,告诉运动员和教练员到底在哪里犯规,为什么被判罚犯规,判罚的依据是什么。只有这样,运动员被判犯规才会心服口服,并在以后的比赛中注意自己的动作。

短道速滑裁判受到规则限制,不能公开判罚结果,那么他们的“大管家”国际滑联呢?早在2月18日,国际滑联已经进行了声明:国际滑联不能对场上的决定作出任何评论,裁判做出的决定就是最终的决定。这个声明等于变相告诉运动员和教练,短道速滑比赛,都是裁判说了算,国际滑联无权干涉比赛结果。

面对新规则和苛刻的裁判,中国运动员所能做的就是在剩余的比赛中做好自己,不给裁判判罚犯规的机会。如果都能够像王濛那样甩开对手半圈,就算裁判再严格也不敢判罚犯规。(黄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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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benyf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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