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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援限薪纯粹一纸空文?朱艺:漏洞太多!足协很难监管

北京时间12月25日,中国足协公布了2020赛季中超新政,自2020年1月1日起,新签约中超联赛的外援,税后年薪不得超过300万欧。德转朱艺认为,这个政策漏洞太多,加之不少中超俱乐部自律性差,足协监管起来难度太大。

随后300万欧年薪能买什么样的外援?

经过了几年的金元足球大潮,如今的中超情况是,一般在欧洲拿100万欧元左右的球员,来华都可以拿到300万欧元,而如今新签的外援基本都在300万欧元以上,就算是亚外也有很多超过300万欧了,大牌外援基本都是800万欧元以上了,而且还会随着年限、续约不断上涨。所以,在300万欧元限薪后,基本上欧洲的一线大牌就不要想了。如果不加几倍薪水,中国目前的平台很难在转会市场上有竞争力。

但并不是说就签不到外援,从全亚洲的情况看,300万欧元还是很有机会签到一些欧美国脚级别的球员的,只是困难了些,因为同等的情况,球员可以选择工资更高的西亚,或者工资差不多但是环境平台更好更稳定的日本联赛。很重要的一点是,俱乐部在谈判时要把限薪的情况说到位,媒体要把这次新政的情况尽早告知全球。

新政漏洞太多!有中超俱乐部自律性差

足协如何监管俱乐部不能买高薪外援,是个难题

同时,要谨防俱乐部在这方面钻空子,让限薪成为一纸空文。我看到了说中国足协会和公安部、税务总局、外汇总局等合作来监管,确实堵住了很多漏洞,但其实俱乐部还是有很多种方式可以把钱给到球员,有一些方式很难监管和认定。

例如:中超俱乐部A想要签欧洲俱乐部的球员P,约定转会费600万欧元(调节费线下),球员工资1300万欧元(超过外援薪水帽),签约3年。于是俱乐部A以580万欧元购买球员P,签署300万欧元一年的三年合同,然后俱乐部A的投资人旗下某企业,以商业赞助形式,给到球员P的旗下某企业一笔3000万欧元的赞助金(要知道很多欧洲大牌球员都有自己的企业),这笔赞助金以三年方式分付,这就等同于年薪300万欧元+1000万欧元了。

即便税务总局、外汇总局可以通过查账的方式来监管,但众所周知中国俱乐部的投资人多为大型企业集团,关联企业极多,要想认定某笔外汇支付为代发薪酬,很难。更何况企业还可以通过在几个不相关联的企业之间去洗这笔钱,如何监管和认定?

再例如,可以借壳欧洲俱乐部,引进某合同已经到期的球员P。先让球员所属的欧洲俱乐部续约3年(年薪500万欧元),然后租借该球员,租借费600万,租借期三年,合同约定中国俱乐部承担3/5工资(即300万欧元),欧洲俱乐部承担2/5(即200万欧元)。然后欧洲俱乐部将租借费600万,分为3份,每年200万支付给球员,这样球员就拿到了欧洲俱乐部200万+中国俱乐部300万的工资。这是一笔放在明面上的,没有违规操作的方式,而且主要是欧洲俱乐部在操作,中国如何监管欧洲俱乐部?没有违规操作如何认定违规?

签字费、奖金、实物奖励等亦是俱乐部可以钻空子的重点。

中国足协监管内援是比较容易的,但外援涉及国际事务,绝对没那么简单了。从前阵子逃避调节费的方式看,中国俱乐部自律性是很差的,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各项监管措施还需要继续完善,有效落实,才能让外援限薪不成为一纸空文,长远的看,可以依托职业联盟内部的牵制作用,着力提高投资人的自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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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sihang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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