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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毅侃球:詹皇历经磨难抗争命运 这让他更接近乔丹

又一个赛季落幕了。

有人欣喜若狂,有人义愤填膺,有人事不关己。不管你的情绪是哪一种,当勒布朗·詹姆斯转身离场,当凯文·杜兰特和斯蒂芬·库里站上领奖台,这一切就都成了历史。

你喜不喜欢,都生活在这段历史中,别无选择。

除了又被渣渣·帕楚利亚举起奥布莱恩杯的画面恶心到一次之外,我绝大部分时间是事不关己的。

我说的是昨天的收官战,是这轮总决赛,也是今年整个季后赛。

没错,我是去美国跟了金州勇士打休斯敦火箭的西部决赛,现场看球我是很享受——我在休斯敦非常认真地给火箭加过油,在奥克兰也非常玩命地为勇士呐喊过——但那只是因为我热爱季后赛,季后赛是我看NBA几乎全部的乐趣所在。而即便在我享受季后赛的时候,绝大部分时间我也还是事不关己,心跳加速的时刻屈指可数。

如你所知,我是个马刺球迷。

自从我们队第一轮被勇士淘汰出局,我看季后赛的心态就放松了下来,心跳加速变得不那么容易。所以立场是把双刃剑,它能把一些比赛变得格外精彩、印象深刻,也能把另外一些比赛变得无趣和无感。

我对NBA历史是下过不少功夫的,一向拎得清正在发生的事情到底是个什么水平,在NBA史册中能摆到怎样的位置。

我会毫不犹豫地把NBA这一段称作“勇士王朝”,甚至不觉得这有什么可讨论。以勇士四年三冠外加一个常规赛73胜的成就,特别是最近两年支配联盟的绝对实力,如果他们还不算王朝,那整个NBA历史就只有比尔·拉塞尔时代的波士顿凯尔特人和迈克尔·乔丹时代的芝加哥公牛称得起“王朝”了。

我的意思是:当下这支勇士,已足以同上世纪八十年代(“天勾”贾巴尔+“魔术师”约翰逊时代)和本世纪初(沙克·奥尼尔+科比·布莱恩特OK时代)的两支洛杉矶湖人并驾齐驱,已胜过蒂姆·邓肯时代的圣安东尼奥马刺,早已压倒拉里·伯德时代的波士顿凯尔特人、“坏小子军团”时代的底特律活塞、“大梦”奥拉朱旺时代的休斯敦火箭等队伍,在王朝球队排行榜上排进历史前五毫无压力。

而他们看起来还远远没有结束。

这就是我们所见证、所经历、所生活的一段历史。随着时间流逝,以后我们谈到篮球世界的这几年,首当其冲的定义就是“勇士王朝”,而不会是别的什么——哪怕你作为个体,或者你们作为一个群体,其实更在意其他的部分。

比如勒布朗·詹姆斯的球迷可能更愿意把这几年定义为“詹姆斯时代”的一段。当然,詹姆斯无疑是这个时代最优秀也最伟大的球员,但你解释不了为何这个时代以他的名字命名而他却与其中大多数的冠军失之交臂,这说不通。就像“大北斗”威尔特·张伯伦曾经那么拉风,单场100分,赛季场均50分,而他那个时代的绝大多数冠军都被他最直接的竞争对手比尔·拉塞尔赢走,你能定义那是“张伯伦时代”?No way.

所以我们会有些不得不发的牢骚。

扳不倒你,甚至连扳倒你的机会都看不见,只好诟病你的无趣。

把勇士同“无趣”二字摆在一起,原本是很滑稽的。勇士打球不仅不无趣,而且恰恰相反是相当之有趣。他们攻得流畅、防得出色,他们无私却又有在关键时刻能站出来解决问题的单打超巨,他们能适应多种形态的比赛方式却又以自己最擅长的方式强迫对手为自己做出改变……像这样的句子我还能写出很多,一言以蔽之,勇士打的正是传说中美好的篮球。

可他们还是无趣。不是微观的细节层面的无趣,而是宏观的竞技层面的无趣。

竞技体育的第一要义不是“美好”,而是“竞争”。我们当然喜欢看美好的篮球,但是……拉倒吧,我们都明白,我们更喜欢看的是拼得你死我活、打落牙齿和血吞的篮球,我们更喜欢比赛最后五分钟心脏一直扑通扑通跳个不停、不敢看却又没法不去看的篮球。

而勇士的强大,基本扼杀了这种篮球。

当然,“勇三疯”也挺刺激。半节时间,突然爆发,连续几个回合,三分球嗖嗖地进,一波流就反超比分或者直接把比赛打花,也挺征服人心的。我在甲骨文球馆的看台上,也为这样的篮球激动过、呐喊过、咧着嘴跟身边的人击过掌。可我还是感受不到自己的心跳,一次都没有。

一次都没有。

真特么无趣。

我一个朋友吐槽:“联盟第二人和第三人抱团,边上还有两个联盟前二十的全明星,让联盟第一人毫无机会——NBA真有意思!”最后这句,显然是反话。

我是一个从未辱骂过杜兰特“投敌”的人。你可以去翻我所有的文章和微博发言,在这个自然段之前,我甚至从未写过“投敌”这个词。不是我偏爱杜兰特,而是我的观念一向是:规则允许的,就是合理的;如果不合理,那首先是游戏规则的问题,而不是个体选择的问题。

杜兰特两年前加盟勇士,正赶上NBA球队的薪金空间大幅提升,是历史性的契机让勇士在已经拥有冠军阵容的情况下还能吃下杜兰特。既然规则允许,那杜兰特和勇士队的联合就不违法。

我不是来给杜兰特“洗地”的,只是陈述我并没有因此瞧不起杜兰特的原因。

但反过来,我替杜兰特可惜,替库里和克莱·汤普森可惜,替勇士队可惜,替NBA可惜。因为这一联合,让他们失去了可以书写更加伟大的传奇的机会。

你懂我的意思吗?就是很多很多年以后,当我们说到这段历史,我们本可以“他们太棒了,你记得有一次吗,blah blah blah(此处省略2321字),还有那一年那一回你记得吗,blah blah blah(此处再省略3320字)”聊上一小时两小时,而现在这样,我们只能够“嗯,确实牛B,谁都打不过,最强的对手也跟他们不在一个档次上”,没了。

就像三国勾心斗角的争夺可以写成一部《三国演义》,元朝开疆拓土的强大只能概括为四个字“蒙古铁骑”。

我故意这样夸张地表达,你一定明白我在说些什么。

我经常说,很多人搞错了迈克尔·乔丹是G.O.A.T.的核心原因。

你看到乔丹年年被召唤出来,被比较,被追赶,被“超越”,你看那些被列出来的数字,被简单陈述的成就,你会自然而然地相信:乔丹之所以最伟大,就是因为他强,他牛B,他有这样那样的纪录,他赢过一次又一次的冠军。

不是的。

真的,搞错了,不是那样的。

乔丹之所以是G.O.A.T.,原因No.1,不是他强大、他赢了,而是他怎么赢的。

再说一遍:乔丹之所以是G.O.A.T.,原因No.1,不是他强、他牛B、他创纪录、他赢冠军,而是在这一切的过程中,他书写出了极具传奇色彩的运动史诗。乔丹整个篮球生涯的传奇时刻,是历代所有篮球明星乃至所有体育明星中最多的,而且这些传奇时刻还九成发生在生死攸关的季后赛与总决赛——

他1982年的制胜跳投,发生在NCAA全美决赛;他1986年的单场63分,发生在NBA季后赛;他1989年的“The Shot”,发生在季后赛首轮生死战的最后一秒;他1991年的空中换手,发生在NBA总决赛;他1992年的半场六记三分加一次耸肩,发生在NBA总决赛;他1997年的带病38分加关键三分球,发生在NBA总决赛第五场“天王山之战”;他1998年的最后一投,发生在NBA总决赛最后一场……数量之多,含金量之高,在篮球历史上无人可出其右。

他不只强,不只赢,他还强得这么荡气回肠,赢得如此震撼人心,他的战史万般传奇,所以,他才是G.O.A.T.。

你把这一标准套到竞技体育的其他项目中,也是一样:

穆罕默德·阿里之所以G.O.A.T.,不只因为他最强,而且因为他最传奇;

泰格·伍兹之所以G.O.A.T.,不只因为他最强,而且因为他最传奇;

罗杰·费德勒之所以G.O.A.T.,不只因为他最强,而且因为他最传奇;

汤姆·布雷迪之所以G.O.A.T.,不只因为他最强,而且因为他最传奇;

……

足球我不懂,你们看着办,慢慢吵。

看我吹完上面一大段我神乔丹,你现在可以理解,为什么我说替杜兰特和勇士队可惜,为什么我说他们失去了可以书写更加伟大的传奇的机会。

因为没有难度嘛。因为一点都不凶险嘛。

自从杜兰特加盟勇士,同库里、克莱、德雷蒙德·格林(追梦)、安德烈·伊戈达拉联了手,他们赢谁都是应该的,他们也果然都赢了,这要怎么打出载入史册的经典战役来?这要怎么传奇?

“遇到某某强大对手,勇士半场落后8分,第三节打出20比5的一波流,单节净胜对手15分,最后赢了对手23分。喔对了,这场球之前,他们系列赛2-0领先。”拜托!这剧情就是不“奇”嘛!就是没法“传”嘛!说来说去就是一个“强”嘛!为什么这么强,还不就是两个正值盛年的MVP联手了嘛!

四年三冠,勇士有几场球称得上历史级的经典呢?

两场。

一、2016年西部决赛G6,勇士老板的“拜佛”之战,克莱·汤普森11记三分。勇士一直在打逆风球,系列赛逆风(1-3落后),G6也逆风,结果克莱主导逆转。为什么逆风?因为那时候杜兰特还在对面,他身边还有拉塞尔·威斯布鲁克。

二、2016年总决赛G7。一说你就明白,这场经典,其实是骑士与詹姆斯的经典,勇士只是作为背景的参与者。

没了。

四年三冠,你再找不出第三场勇士的球能上升到NBA历史级的高度。

包括今年打到抢七的西部决赛,经典吗?哪一场经典?如果勇士不玩脱G4,连天王山都不会有,更不要说抢七。G7经典吗?遛詹姆斯·哈登玩儿,把哈登遛累了,第三节单节赢人家18分,第四节后半段基本失去悬念,经典在哪儿?

还有今年总决赛G3,杜兰特死神降临独取43分,经典吗?杜兰特厉害呀,予取予求,不管面前是谁,拔起就进三分,手热心冷,不经典吗?经典啥呀,系列赛前面2-0领先,一点压力都没有,最后4-0横扫夺冠——讲真,我还从没见过横扫的系列赛里有真正的所谓经典诞生的。

请注意,我不是在以轻蔑的态度来挑剔勇士获胜的含金量,而是在平静地阐述一个事实:如果你太强,强到根本不可能拥有同等级别的对手时,你的传奇性就不可避免要打折扣。

前面吹乔丹,其实乔丹何尝不是如此。芝加哥公牛最强的1995-96赛季,是乔丹六个冠军赛季里传奇性最差的一年,除了72胜10负这个数字之外,你找不出一场像样的经典比赛出来念叨。反倒是接下来1996-97赛季,总决赛遇到重重困难,特别是G5天王山乔丹食物中毒,形势十分凶险,结果一个系列赛诞生出三场经典。

去年季后赛第二轮,马刺加时赢了对火箭的G5天王山,马努·吉诺比利压哨封盖哈登的三分球。赛后我这样写道:

这根本不是一场在比拼技战术的天王山。比拼的是意志,是精神,是韧劲,是风骨。

技战术拼到图穷匕见,最后的最后,就看那一点精神,那一点风骨。竞技体育,你最终赞美的,终将是这个。

它定义了英雄,定义了伟大,定义了传奇。

竞技体育,你最终赞美的就是那一点精神,那一点风骨。如果根本连困难都谈不上,我们要如何看到你的精神、你的风骨?

到目前为止,勇士王朝,我们看来看去,看到的全是他们的强大。我当然不会说勇士没有精神与风骨,我只是说我们根本没机会看到。杜兰特的冷酷,已是我们所能感受到的极限。

总决赛剩最后四分来钟,勒布朗·詹姆斯被换下场前,跟追梦格林、杜兰特、伊戈达拉、克莱、库里一一碰拳致意。那个时刻,还蛮催泪的。

鸡汤一点的说法是:骑士输了,詹姆斯并没有输。

但这是屁话。输了就是输了,说詹姆斯没输,你是想让他上台跟勇士一起领奖杯吗?

不过,在詹姆斯长达15年的NBA生涯里,今年很可能是他最富传奇性的一届季后赛,超过他夺冠那三个赛季,包括2016总决赛1比3再大逆转那一次。

作为我神门下走狗,今年是我头一次隐隐有些担心乔丹的历史地位被詹姆斯超越。不是因为那些数字或者纪录,而是因为故事。

今年季后赛,詹姆斯第一次拥有了可以与乔丹的伟大战史平起平坐的传奇故事——啊,不,让我摸着你的良心说话吧:即使是乔丹那般伟大闪耀的职业生涯,也从来没有哪一年,是像詹姆斯的今年一样,如此频繁地历经劫难、一柱擎天、抗争命运、变不可能为可能。

真的,没有。

今年,在看过了他首轮对印第安纳步行者G5天王山的44分加致命封盖加三分绝杀、G7生死战的45+8+7,看过了他第二轮对多伦多猛龙举重若轻的横扫、G2第四节6个花式中距离后仰、G3后场接球跑投绝杀,看过了他东部决赛对波士顿凯尔特人G6没有退路的46+11+9外加两记动人心魄的撤步后仰三分、G7客场再来35+15+9,再看过了他总决赛G1的51分和对J.R.史密斯无奈摊开的双手以后,我,第一次,把勒布朗·詹姆斯同“英雄”这个字眼联系了起来。

在此之前,他已经统治了NBA东部七年,他赢得了三个总冠军,他有过不少绝杀和无数令人称奇的时刻,却从未让我——一个刺蜜——有过关于英雄的联想。

“英雄”,可不是像什么“伟大球员”一样的称呼。大概在2007年,我就毫不纠结地把詹姆斯称作“伟大球员”了,可是……英雄?英雄总得抗争一点什么吧?总得留下一点精神层面的遗产吧?而詹姆斯长久以来没有给我抗争的感觉,反倒因为把天赋带到南海滩而躲避掉了一些什么,于是在我的理解中,“英雄”是和詹姆斯有一定距离的字眼。

而今年,他就是英雄,他是盖世英雄,他是NBA其他人根本够不着的另一个层次上的盖世英雄。

詹姆斯的队友小拉里·南斯对ESPN记者说:“去年总决赛期间我有个想法,‘天哪,KD(杜兰特)可能慢慢赶上来,成为世界上最好的球员了。’如今我到了这里呢?我想说,(詹姆斯)还远在天边呢。他还领先着一大截,这太荒谬了。”

南斯所说,大体就是我的感受。我早就明白詹姆斯有多棒,他做什么我都不觉得奇怪,可我还是不敢想象他能谱写出今年季后赛这样的篇章。

我们该为詹姆斯鸣不平吗?他都打成这样了,到总决赛,还是几乎一点机会都没有。“万恶的勇士和杜兰特啊”,我们应该这样吗?

我想,谁都有资格抱怨勇士和杜兰特,唯独詹姆斯没有。因为曾经,他也是站在故事那一边的——他也曾因为联合而让世界感到绝望,他也曾是理所应当的胜利者,他也曾遭受万千诋毁。

如今,詹姆斯走了出来。他不仅来到故事的这一边,而且在这一边写就了前所未有的传奇。他走过的路,是杜兰特迟早要走的路。从强大走到伟大,再从伟大走到传奇、走到英雄,这不是通过冠军数目的叠加就能省下工夫的。

詹姆斯的路还没走完,他还要继续抗争,他还可以把英雄的身份拔得更高。现在,it's OK,詹姆斯你可以离开克利夫兰了,只要你的下一站不是旧金山和奥克兰,你就承载着使命与期待。

而构筑起王朝的勇士,等候着詹姆斯的继续挑战。

所以这跟马刺到底有什么相干?

许多人呼唤:詹姆斯,来马刺啊,是时候到这里养老了。我实在是理解不能。詹姆斯有任何一点可能来马刺吗?或者这么问:如果你是詹姆斯,你会来圣安东尼奥吗?

现在的圣安东尼奥,要市场没市场,要潜力没潜力,要薪金空间没薪金空间,却还有阵容与球风的融合危机。詹姆斯选这儿而不选洛杉矶及其他地方,图什么?

有人说:图格雷格·波波维奇呀,这个时代最好的球员跟最好的教练联手,一起去挑战勇士、推翻勇士,多好。

真是幼稚的想法。

首先,詹姆斯剩余运动生涯的第一使命是追逐乔丹G.O.A.T.的位置,紧随其后或者同等要紧的第二使命是成为商业上最成功的运动员,而“为波波维奇打球”只是随口一谈的闲暇爱好,在他的计划里根本排不上号。

其次,詹姆斯就是教练,他不需要最好的教练,最好的教练可能也教不了他。

最后,詹姆斯若真想为波波维奇打球,只需加入美国国家队就好了,波波维奇退休前会在那里等他。

所以我写这一大篇,这些王朝与英雄并存的历史,到底跟马刺有什么相干?

关联就是:马刺也生活在这个时代、这个江湖,这一切都是马刺逃避不了的现实。而马刺需要用自己的方式,一惯的方式,谋求自己的生路。

很多年前,马刺只是NBA历史舞台上并不重要的参与者,无关王朝,也无关英雄,不过是一方势力,或强或弱。而后来,圣安东尼奥有了自己的王朝,有了自己的英雄,有了自己的传奇,这全是因为,我们有自己的成功之道。

我们指望不了别人。我们也不应该指望别人。那不是我们的方式。

以上内容来自微信公众号:杨毅侃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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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eus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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