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国奥女篮集训的通知

篮球字〔2013〕82号

各有关省(市)体育局球类中心、总政宣传部文体局:

为备战2013年10月6日至15日在天津举办的东亚运动会,同时为2016年里约奥运会培养优秀后备人才,为各省市培养骨干力量,经研究,于2013年3月17日至10月15日期间组织国奥女篮集训,拟分两个阶段进行集训。现将集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训阶段划分

(一)第一阶段:从2013年3月17日至7月31日。

8月1日至9月14日期间队伍解散回原单位备战全运会

(二)第二阶段:从2013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

二、集训人员名单

主教练:王桂芝(辽宁)

助 教:李晓勇(辽宁)、杨毅(微博)(四川)、赵仁斌(东莞新世纪)、李昕(兼,国青女篮主教练)

体能教练:凯文•贝肯尼(美国)

翻 译:潘志国(北体大)

队 医:张 恒(河南)

运动员:孙晓宇(北京),程凤、崔小雪、梁嘉美(辽宁),刘佳岑(黑龙江),李梦(沈部),张丽婷、露雯、孙梦然(八一),马雪雅(河北),郇欢、 陈晓佳(江苏),孙杰(河南),史秀峰(上海), 黄红玭、于东、杨晰(广东),吴金珠(福建),申彬彬、沈怡(浙江),邵婷(四川)

注:李梦、张丽婷、刘佳岑、孙梦然、马雪雅、沈怡六名运动员先到国家队报到。

三、报到时间、集训地点及联系人

(一)第一阶段报到时间:请于2013年3月17日18:00前报到。第二阶段报到时间:请于2013年9月15日18:00前报到。

(二)报到地点:北京市崇文区爱华宾馆(天坛东里乙48号);联系人:张隆,18910933053。

三、其它规定:

(一)按照《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第四项(七)特殊规定,无故不参加本次集训的运动员,将取消参加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的资格。

(二)医疗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和往返交通费由所属单位支付。

(三)运动员自带部分训练装备和生活用品。

篮球中心

201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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