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弘要求足协撤销处罚决定:从没收国力一分钱

京华时报讯(记者孙永军)面对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开出的五年禁足处罚,原阿尔滨主帅徐弘在2月底正式向中国足协提起申诉。昨天,徐弘公布申诉书,称足协对其的处罚存在严重错误,要求足协撤销处罚决定,并“还我公正”。

足协公告称,根据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事实,原四川冠城足球俱乐部及其官员徐弘为谋取不正当比赛成绩,进行不正当交易,操纵比赛,于是对徐弘处以五年禁足的处罚。

徐弘在申诉书中称,“2003年9月,陕西国力俱乐部总经理王珀想收拾主教练卡洛斯,电话联系我,希望9月21日冠城对国力的比赛让国力输球(最后比分为冠城主场5比1大胜国力)。作为俱乐部管理人员,我只是上传下达。此后的金钱问题,我既无权决定,也没有传递,而且我没有收取国力一分钱。”

徐弘提出:“足协对我的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而且适用规范错误,所以处罚决定不成立。在此,我强烈申请足球纪律委员会在认真查清事实、正确适用规范的基础上,撤销中国足球协会对我的处罚,还我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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