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75万用得其所 家乡重奖熊朝忠没错

中国第一个世界职业拳王熊朝忠(微博)前天衣锦还乡,在表彰大会上,熊朝忠的家乡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马关县给予其75万元人民币的奖励,还有企业向其赠送了一套市场价值在七八十万元左右的花园住房。马关县群众更是倾巢而出,争相目睹拳王的风采。但同时却有网友大泼冷水,有人质疑:一个贫困县花费75万元奖励一个职业拳王,此举实在不妥,75万元不算巨款,但对一个国家级贫困县来说实在可以办很多事情,比如修路。

显然,争议的重点不是应否重奖熊朝忠,而是一个贫困县是否应该拿出75万元来重奖。也就是说,如果熊朝忠的家乡不是贫困县,就没有人会对重奖熊朝忠有异议。

对这个问题不妨换一个场景来思考。几十年前,中国是公认的贫困国家,但对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士也是有金钱和物质奖励的,如果以购买力折算的话,估计不会低于现在的75万元。是否因为中国是一个贫困国家,就应该省下这些用作奖励的钱呢?显然不能这样理解。这应该是一个常识了,国家不能以困难为借口而拒绝奖励,否则就难以达到激励上进的效果。

回到熊朝忠的问题也应该如此看。首先,马关县只要合理运用财政经费,不浪费不奢侈,不像某些贫困县政府大购豪华公务用车大建楼堂馆所,这样拿出75万元来奖励本县赢得世界冠军的拳手,也未尝不可。其次,熊朝忠一直靠个人奋斗才有今天,不像全运会或奥运会的冠军那样有国家和各地方的支持,一直贫困的熊朝忠实在太需要这笔钱了。再次,马关县通过重奖熊朝忠也为本县作了一个大大的“广告”,使马关县同时有了知名度与美誉度,可谓一举多得。

由此可见,马关县的75万元用得其所,并不亏。有网友说得好:奥运冠军从小被国家重点培养,一夺冠便赚个盆满钵满;而熊朝忠从矿工到世界冠军,没享受到国家的任何培养,如今只有家乡人民拿出一点微薄的奖励,还招致众多非议;同样都是为国争光,为什么待遇差距这么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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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un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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