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将正式实施《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

2012年11月6日,财政部以财综〔2012〕89号印发《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2013年1月1日,该《办法》将正式实施,2001年12月9日财政部印发的《彩票发行与销售机构财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旧《办法》)同时予以废止。

从印发时间上看,新旧两个文件相隔了十余年,重新修订后的文件内容也随着时间的变化有了相应的修改。总体来看,新《办法》分总则、彩票资金归集与分配、预决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财务监督与法律责任、附则11章66条,较之旧《办法》,更为完善。

在新《办法》即将实施之际,本报记者就新《办法》的制定和相关内容的变化采访了财政部综合司彩票处有关人员——

《公益时报》:《办法》修订的背景是什么?

财政部:《彩票发行与销售机构财务管理办法》是2001年制定的,对于加强彩票机构财务管理,提高彩票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彩票发行销售工作正常运行等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彩票事业不断发展,彩票发行销售规模持续扩大,社会对彩票事业的关注度日益提高,彩票事业发展本身对彩票法规制度建设也提出了更高要求。2009年5月国务院颁布《彩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彩票事业发展进入了有法可依、规范管理的新阶段。2012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联合颁布《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是继《条例》之后我国彩票法制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的又一重要成果。2012年2月,财政部重新修订了《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要求彩票机构严格按照新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更好地履行国家赋予的彩票发行销售职责。

在此背景下,财政部根据《条例》、《实施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新要求,结合彩票市场发展和彩票管理工作需要,对现行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相应修订和完善,并印发了《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自2013年1月1起实施。

《公益时报》:《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实行省级集中统一管理,具体管理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改变了旧文件“发行经费实行分级管理”的规定,这一改变对现行彩票发行和销售机构财务管理有什么意义?

财政部:《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实行省级集中统一管理,是贯彻落实《条例》和《实施细则》的具体体现。《条例》第六条规定了彩票销售机构应当履行的职责,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依法设立的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体育彩票销售机构,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销售工作”。同时,《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销售网络,由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体育彩票销售机构提出方案,分别报省级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建立”;相应地,《实施细则》第五十五条规定,“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实行省级集中统一管理,由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体育彩票销售机构按照省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分别统筹安排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销售工作。”

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实行省级集中统一管理,既遵循了彩票市场发展内在规律,又有利于彩票销售机构按照彩票市场化运行机制,在本行政区域内对彩票销售渠道建设、市场营销等进行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提高了彩票机构的市场运营能力和效率。在制定《办法》时,考虑到各地区彩票发行销售规模、彩票机构管理模式不尽相同等实际情况,《办法》规定“具体管理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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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stefon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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