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鲜,从来都能吃遍天

一招鲜,从来都能吃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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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常见的误解:谈起“一招鲜”的球员时,许多人会第一时间想到罗德曼或大本,嚷一句“罗德曼只靠篮板、大本只会防守”。实际上,如果你细看他们打球,会发觉罗德曼除了是个篮板大师外,单防、协防、掩护、策应、传球、走位都是上选,总之,一切不需要持球完成的活,他都无师自通。而大本的单防、协防、篮板、封盖、包夹时机、抢断下手,也是好得一应俱全。他们够全面,只是全面在了不易被察觉的所在。

同样,天勾也不能划在这类。固然他老人家名字从阿尔辛多换到贾巴尔,从雄鹿威风到湖人,从1971年那个毛茸茸的怪物中锋到1989年秃成了个外星人,都在使那招器宇轩昂的勾手,只是图省事。细算之下,天勾的后转身跳投、抛射、上下步、上篮、防守、传球都是史上中锋里顶尖。所以显得单调,只是他老人家那招是命运之神钦赐,不舍得不用而已。

所谓真正一招鲜的球员,是真离了这招,就不足以在联盟立足。比如说:

斯蒂夫·科尔:

科尔当太阳队经理时,是个合格的管理人员:在掉根头发都心疼得三天水米不进的铁公鸡老板萨沃尔铁腕之下,靠着勉强刮出来的一点油水,又把纳什每个细胞都榨出点精华来,让太阳稳住了颜面;做解说员时,口才卓绝,不亏负电视台给他每年五百万。但说实在话,他本不该是个NBA(微博)球员:身高191公分是他天赋上唯一的长处。跑不快、跳不高的白人,没有得分后卫的身高,没有组织后卫的天分,居然能在NBA打十五年替补,居然还有五枚总冠军戒指,只靠一件事儿:投篮。

他是真正的伟大投篮手,新秀季就有47%的三分率,第二年51%。1994-95季,传奇的单季52%三分率。公牛三连冠期间,他的常规赛三分率是52%、46%、44%。这中间搀杂着这些传说:1996年公牛战魔术,第一场狂胜38分那场下马威,他17分钟内三分球5投4中14分;1998年对步行者第七场的大血战,他19分钟里三分5投3中11分。2003年马刺小牛西部决赛晋级战,他13分钟内三分4投4中12分助马刺晋级。当然,还有传奇的1997年第六战:终场前双方86平,他对乔丹说:“我会准备好的”,然后投出了那记经典中投,取到88比86的领先,直接决定冠军。

妙在除了投篮,他真的是别无他长了。他当不了控卫、玩不了突破,至于防守,他甚有自知之明。1992年他还在骑士队时,乔丹曾嘲笑骑士除了埃洛外,无人够资格防他。科尔以一句经典自嘲回应:“得了吧,让迈克尔放马过来!我保证防到他65分以下!”

那时,他和乔丹当然想不到,他的投篮会在三年后,成为乔丹第二王朝的经典刺客。

本·戈登:

他的报名身高是191公分,但凡看过他打球的人都知道,这身高水分颇大。

他在NBA打了九季,斯基尔斯、内格罗、奎斯特,每个教练都没法抵抗他的诱惑,曾经心痒难搔的把他往首发推,但最后总是废然而退,又把他扔去当第六人。

他打不了组织后卫,而从得分后卫的角度看,他独、防守差、对篮板兴趣不大、连小个后卫酷爱的赌博式抄球都不乐意。斯基尔斯那样偏执端正的学院派教练,居然还容得下他,只有一个理由:

他真的是个伟大的得分手。

早在2004-05季新秀年,芝加哥公牛就有个保留节目:第四节放戈登,看他时常来个单节12分之类的演出,力挽狂澜。2006-07季,公牛甚至达成一个近乎变态的套路:辛里奇 组织+远射+防守;罗尔邓中投+空切+防守;大本率领PJ布朗们负责防守端的一切+到处做肉墙掩护;诺西奥尼投三分+后场篮板+假摔+内切得分+一切杂活;连索弗罗萨那年都还除了防守,偶尔客串一下组织。只有戈登:他那年半首发半替补,场均21.4分。这是他唯一的工作:把队友们辛苦抓下的篮板、夺回的球权,用各种高难度单挑轰进去。

NBA史上,不缺他这样的第六人攻击手,比如当今,就有特里、路易斯·威廉姆斯、尼克·杨们。但特里除了单挑得分,还是个不错的挡拆手;威廉姆斯如果真放试验台解剖,还是能提炼出一些儿组织后卫脑筋的;尼克·杨是个不错的单防者,偶尔还抓篮板。但戈登?请永远记住这场比赛:2009年4月20日,公牛季后赛首轮对凯尔特人,戈登43分钟内24投14中三分11投6中9罚8中独得42分,抓篮板1个,助攻0次,抢断1次,封盖0次,0失误——为什么0失误呢?答:他根本没传球。

你再也无法超越这场“42后面加一串零的”终极戈登之战了。

拉里·史密斯:

这个叫拉里·史密斯的家伙打大前锋,没有身高(203公分),不算壮硕(102公斤)。不会罚球(职业生涯53%罚球率,30岁后屡屡出现31%、24%之类的单季命中率),不会得分(职业生涯只有一季场均得分上双),甚至不算个好防守者,连运气都很差:1980年他入行后,勇士神奇的开始进不了季后赛了,直到1987年才走完背字。

但他是非常、非常、非常好的篮板球手。

新秀季,他就抓到433个前场篮板——来个对比:2010-11季,勒夫篮板王那年,前场篮板领先全联盟,不过330个而已。第二年,他每场不到30分钟抓到11个篮板。他在勇士前六季,年年是队上篮板王。1980年状元卡罗尔的原话:“词典上的‘篮板球’条目应该贴张他的照片。”“睡神”弗洛伊德说:“只有巴克·威廉姆斯和摩西·马龙能像他那样抓篮板。”普维斯·肖特在1986年非常直接的说:

“如果拉里·史密斯给湖人打大前锋,他们夺冠易如反掌!”

最后一个故事:作为一个典型的“篮板比得分还多”的家伙,他玩出过单场30个篮板。两次。

肖恩·布拉德利:

他的12季NBA职业生涯中,有一页是永不褪色的。1996-97季,他场均3.4次盖帽,取代之前垄断此职数年的黑山老妖穆托姆博(微博) ,成为了联盟历史上最高的单季盖帽王。事实上,这只是他自入行后,连续六季场均至少送出3次封盖的第四季。他的前八年职业生涯没有哪季在联盟封盖榜五强之外。他退役后,以职业生涯每场2.5次盖帽列NBA史上第11位。

但我们都知道,这也就是他唯一的特长了。

他决不是一个不努力的球员——1993年被费城76人以榜眼选中、披上76号球衣时,他还满怀憧憬哩。“我不敢说自己能和鲨鱼一样,但我会尽力做到最好。”等76人发觉他体重比档案上轻了14公斤之后,他还很配合的每天狂吃7000卡路里热量的食物——你可以想象瘦弱白净的他像日本相扑手似的狼吞虎咽么?不幸,他有一副令鲨鱼及所有好莱坞女明星嫉妒无比、肯撒金倒银来换的、“咱就是吃不胖”的身段。费城绝望的把他请去了网,而网又把他派去了达拉斯。

到小牛时布拉德利26岁,已经被彻底放弃作为进攻手的使用——此前,费城、网队、达拉斯都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给了他大把进攻机会,然后看着他哀伤的被人一掌推飞、轻盈飘走……他成了一个专职盖帽手、篮板手——当然这些仅停留在数据上。

我们最后还是无法找出埋怨肖恩·布拉德利的理由,因为他实在不能说不勤奋。他依然每天吃他不喜欢的东西,试图在上磅秤时有些惊喜——同时期巴克利、鲨鱼则对磅秤厌恶不已,生怕坐坏一两个。他还琢磨过练瑜珈来增强身体协调性和灵活度。他苦练罚球,终于在职业生涯末期成为了联盟历史上手感最柔和——也可能是防守最柔和?——的大个子之一。他还允诺每盖一个帽就捐25美元。所以,32岁时他退役时,依然显得那么善良可爱。

但他还是只会盖帽,而已。

吉姆·罗斯科托夫:

如果你看数据,会发现吉姆·罗斯科托夫优点稀少:职业生涯511场NBA比赛,场均6.2分5.6篮板,作为内线命中率35%,罚球率65%……好吧,他是个每三分钟能抓一个篮板的大块头,但仅此而已。

为什么他是1957年的凯尔特人冠军队首发?为什么凯尔特人一直留着他,直到他拿足七枚戒指退役?!

“我在俄勒冈大学时,是赛区得分王和篮板王。可是在凯尔特人,得分手太多,所以我就防守、负责卡位让拉塞尔抓篮板。我是角色球员……无所谓,每个凯尔特人,其实都在扮演自己的角色,或多,或少。”

确切说,他这辈子所做的,就是一个最纯粹的蓝领,连数据都看不见的蓝领:他就是在卡位,在战斗。进入60年代,大伤之后的他成为了球队第七人。

他防守、抓篮板、卡位。他是凯尔特人的肯扬·马丁、查尔斯·奥卡利和丹尼·福特森。“丛林吉姆”,他的绰号里有杀戮与血的气味。他的拳头上的确蘸着血:比如纽约尼克斯肯尼·西尔斯的下巴。

博尔赫斯的小说中,20世纪的美国恶棍怕记不起自己要揍谁,所以总在自己抽人的棍子上刻下那个猎物的名字。罗斯(微博)科托夫没有棍子,但他的记忆力好得如同大象。50年代末60年代初,打一架只要罚25美元的时代,多尔夫·谢伊斯要被揍掉一半牙齿的时代,罗斯科托夫像核威胁一样存在着。他经常不需要出去揍人,只需要提一句他的名字,一场酝酿中的争斗就会停息。嘘,谁都不想惹罗斯科托夫……哈夫利切克在波士顿花园所看的第一场球,就望见罗斯科托夫一拳把居伊·罗杰斯轰上板凳席。哈夫利切克回到凯尔特人那一边高一边低、只有钉子没有衣橱的更衣室,惊魂未定:“为什么我得在这里混?”

但他是个能为球队赢冠军的人。实际上,凯尔特人的王朝是他建立的:1957年,总决赛第七场,第二个加时,分数打平。最后时刻,罗斯科托夫接球,被麦考利犯规。罗斯科托夫站上罚球线。整个波士顿花园环视着他。那些和佩蒂对战了七场零两个加时的队友在望着他。他们一路血汗挣扎到了此刻,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他们只希望比鹰队晚一点被淘汰。罗斯科托夫罚中了第一球。然后是第二个。凯尔特人赢下了他们第一个总冠军。

罗斯科托夫没有特长,只有一身蛮力,一颗铁石心。但在王朝传奇里,这一点,已经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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