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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西藏足球俱乐部总经理王珀被判有期徒刑8年

2012年02月18日15:13新华网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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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快讯: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前西藏惠通陆华足球俱乐部总经理王珀被判8年有期徒刑。

2006年2月,被告人王珀利用担任西藏惠通陆华足球俱乐部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与王鑫(微博)合谋操纵比赛,以使王鑫赌球获利。王珀收受王鑫90万元后,因赌博网站未开盘而操作未果。2006年8月19日,被告人王珀利用担任西藏惠通陆华足球俱乐部总经理的职务便利,指使球队助理教练丁哲与广州医药足球俱乐部联系,在中甲联赛第17轮比赛中故意输给广州医药足球俱乐部。丁哲收受广州医药足球俱乐部20万元,王珀分得10.1万元。2006年5月和8月,王珀在无权决定的情况下,允诺帮助他人进入西藏惠通陆华足球俱乐部足球一线队,以办理进入球队注册相关手续为由,骗取他人23万元。

王珀曾先后担任过五家足球俱乐部的经理,几乎在每家都制造了堪称“经典”的疑似假球,是中国足坛最臭名昭著的足球经理人。甚至传出过他还有给球员下药、软禁教练等令人发指的行为。坊间普遍认为,与许多人被染黑不同,王珀是把足球这缸水搅得越来越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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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nickelx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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