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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普通赠与行为 健力宝不承担法律责任

2011年11月08日16:05华西都市报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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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力宝赠送的“奥运金罐”名不副实,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柔道冠军庄晓岩欲讨说法,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那么,这些“冠军罐”到底是怎么回事?

昨晚,记者辗转联系上了一位当时的健力宝高层。在匿名的前提下,他介绍了此事的前因后果。据悉,这批“金罐”当时通过健力宝集团香港分公司委托工艺商制作,然后运送到了健力宝集团北京分公司,然后来到人民大会堂颁发给奥运冠军。

当年无“纯金制成”承诺

这位健力宝前高层回忆说,当时,健力宝高层并没有给冠军们出示“纯金制成”的书面承诺函,只是在发言时提到“含金二两”。

这位负责颁奖典礼的健力宝前高层表示,他并没有向健力宝香港分公司核实罐内金子的含量与重量,“这是一种企业行为,健力宝没有使用这些冠军的肖像来宣传,只是奖励为国争光冠军的纪念品。陈维坚前段时间找我聊过,我确实不清楚这些罐子的质地,估计是镀金。不管怎么说,也不会只值50元钱。”

“健力宝”已经报案

健力宝集团昨天证实,事件已启动司法程序。健力宝集团法务部昨日回应表示,该集团已于11月3日向集团总部所在的佛山市三水区公安司法机关通报了情况,将对事件进行立案调查。预计调查将涉及与事件有关的采购、供应和财务三个部门。法务部还透露,19年前赠送“金罐”事件的当事人目前已全部离开该集团。

庄晓岩希望“健力宝”道歉

昨晚,庄晓岩接受了记者电话采访时说:“经过19年,证明所谓的‘金罐’是骗人的。”庄晓岩告诉记者,她希望能够得到健力宝的道歉,“8日,我要跟律师见面,商量怎样通过法律途径去寻求真相。我最大的要求,是他们赔个礼。”

律师说法

虽说庄晓岩要维权,但前景却不被看好,昨日本报记者特意就此事采访了一位法律界人士,他在谈到该事件时说,“健力宝当年的做法就是一种赠与,在赠与行为中,除公益性和公证性质的以外,大凡普通赠与遇到这种事,都无法索赔。就像本案,从目前已知的材料看,这个属于普通赠与行为,既不是公益性,又没有经过公证,也不附带条件,即使健力宝承诺了送纯金,最终又违背了承诺,但受赠者仍然无法索赔。”一句话说到底,就是“庄晓岩们”只能认栽,顶在道德上谴责和声讨一下而已。这也正是为何健力宝公司总经理助理陈维坚告诉庄晓岩,他们正在走司法程序,却迟迟不给一个明确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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