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讯(记者 郑毅)市人民政府公开向社会征求《关于加强刀具安全管理的决定》(简为《通告》)意见的通知,《决定》中要求,7月份起购买危险性刀具需实名登记。
据了解,该《决定》自今年7月1日至8月31日施行,适用于除管制刀具以外的菜刀、大型水果刀、工艺品刀、锉刀等危险性刀具。同时,公安机关依旧对管制刀具(含陶瓷类管制刀具)实施严格管理。
《决定》要求,危险性刀具销售单位应在本决定生效后的10日内,将本单位危险性刀具的数量、储存地点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辖区公安派出所备案;刀具销售单位应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设置视频监控系统或者封闭式柜台等安全防范设施;刀具销售单位应当查验购买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单位证明,登记购买人身份信息、单位名称、购买刀具的品种和数量等情况,并将登记情况每周报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备案;刀具销售单位不得向行为异常或者精神异常人员以及未成年人出售危险性刀具;携带危险性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者需有防护措施。
违反《决定》相关内容的,将根据情况,轻者罚款百元,重者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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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政府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深圳大运会期间加强枪支弹药、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通告》(简为《通告》)意见通知,社会公众可于4月29日前通过邮寄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到市法制办。
该《通告》中强调,为确保大运会顺利举行,经市政府同意,在大运会筹备和举办期间,除特殊情况须向公安机关申报获准外,严控向我市或途经我市运输枪支弹药、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全市严格限制枪支弹药、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销售、运输。《通告》从今年8月1日起至8月31日施行。
(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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