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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柔联反对解禁 佟文或为奥运积分急于复出

2011年03月01日08:11新闻晨报陈志强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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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记者 陈志强

佟文上周末被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解禁,让中国柔道在伦敦奥运会上又增加了一个夺金点,虽说利用“程序上的错误”平反无可厚非,然而这却无法真正洗清“佟文服药”的嫌疑,至少在国际柔联看来就是这样。佟文被解禁之后,国际柔道联合会主席维泽尔就作出了官方回应,他对佟文解禁表示震惊,并且表示宁愿接受罚款,也不想让佟文解禁。

佟文请王牌律师上诉成功 柔联主席得知翻案很吃惊

佟文2010年被禁赛,再到前几天的“翻案”,整个过程颇有戏剧性。从一开始佟文就辩解自己是清白的,只是吃了含有瘦肉精的排骨。

被禁赛后,佟文一方聘请了曾为两名白俄罗斯链球选手追回奥运奖牌的律师团队上诉,经过仔细分析,律师团队果然发现了国际柔联在程序上的一个细小漏洞,在对佟文进行B瓶尿样的检测时,佟文并未在场。由于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规定,“无论何时何人检测B瓶,运动员都有现场参加检测的权利”。因此律师团认定国际柔联对佟文的检测程序不合法,帮助佟文成功“翻案”。

但仅仅因为程序的失误,并不足以证明佟文的清白。在CAS做出解禁的判决后,国际柔联官网上就登出了主席维泽尔的声明。称对CAS的判决感到非常吃惊,这将会对柔道运动和其他项目产生非常负面的影响。

维泽尔表示,即使解禁的依据是程序失误,但也是在佟文的A瓶尿样为阳性后进行的检测,而国际柔联的失误是在运动员已经自己坦白后才发生的,他表示,“我们该如何向人们解释,这样一个著名的运动员在世锦赛期间药检阳性,还能被重新允许参赛。仿佛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维泽尔在声明中写到,“作为该项运动协会的主席,我认为这样的判决违背了柔道运动的精神和奥林匹克宪章……可以对程序的错误进行经济处罚,但没有必要做出这样一个会产生如此负面影响的判决。”

国际柔联还公开了一份2009年10月佟文写给国际柔联的信,这封信中如是说,“不想再为此事做出辩护,我知道我将对此负责。但我请求国际柔联和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在处罚时能够轻判”。

教练表示还不知情 可能得罪国际柔联

虽然佟文解禁的判决是由CAS做出的终审判决,解禁的程序却需要通过国际柔联。国际柔联现在对判决持异议,所以中国柔道协会至今还没有收到国际柔联的解禁通知。

记者昨天联系到了佟文的教练吴卫凤,一直为徒弟重返赛场努力的他表示,佟文一直都没有放弃伦敦奥运会,被禁赛后仍然进行训练。但对于国际柔联的官方声明,吴卫凤告诉记者自己还没有听说这件事情,所以也不太清楚国际柔联是什么态度。只有看过了这份声明后,才能够做出答复。

国际柔联在2010年做出的禁赛两年处罚,是到2011年9月份到期,距离禁赛期满仅有7个月,佟文为何急于翻案,甚至导致自己遭遇广泛质疑,有分析认为,主要是佟文要想参加伦敦奥运会,必须要参加足够的积分赛,这个已不容再拖,奥运积分赛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10年5月到今年的4月底,第二阶段则从今年5月到明年的4月,积分在前14名者才可获得奥运“入场券”。佟文因为被禁赛已经错过了第一阶段的大部分赛事,如果等到9月份,那么在之前的亚锦赛、世锦赛等多项重要积分赛她都无法参赛。所以这次在距离解禁期只剩半年时还上诉,背后的主要原因就是多拿积分。

不过也有专家分析,以如此极端的方式获得清白,却有可能惹恼国际柔联,“柔道这种身体对抗、打分记点的项目,除非你场场都是无争议的一本决胜,否则难免会给裁判留下机会。”

“不想再为此事做出辩护,我知道我将对此负责。但我请求国际柔联和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在处罚时能够轻判”。

——一封日前被公开的佟文写给国际柔联的信

(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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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iao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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