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青奥会组委会发布严正声明。近期,一些单位未经许可在企业营销活动中加入青奥会元素,甚至以青奥会名义募集赞助、推广产品、拉广告、办会展,严重侵犯了青奥会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损害了南京的城市形象。青奥会组委会严正声明如下:
一.青奥会组委会系南京青奥会惟一的组织机构,独立行使法律权力,承担法律义务,经国际奥委会授权全权处理青奥会事宜,全力保护青奥会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
二. 一切未经国际奥委会、中国奥委会、青奥会组委会许可,以青奥会名义开展的商业活动均为非法行为。同时,虽未直接使用青奥会名义,但误导公众与青奥会相联系的隐形营销行为,亦为违反奥林匹克规则的行为。上述行为人应立即停止相应活动。青奥会组委会保留追究上述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青奥会组委会即将启动市场营销计划,为国内外企业搭建与青奥会无形资产相结合的独特营销平台,实现体育赛事、文化教育与商业行为的良性互动。青奥会组委会下设的市场开发部为开展品牌合作和市场开发的惟一职能机构。
四.青奥会组委会致力于保护本委权益和赞助企业权益,受理社会各界对侵权行为的举报(邮箱:brandprotection@nanjing2014.org,传真025-88866888),将通过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查处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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