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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足欠薪案双方协商调解 队员被欠薪水300万

2010年10月01日09:10《足球》报王伟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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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伟深圳报道 29日上午9:30,深圳足协上诉深足球员欠薪强制执行案在深圳中院民庭29庭准时开庭,本报记者以普通公民的身份作为庭审现场唯一的旁听者旁听了庭审的全过程。一个半小时的庭审之后,球员方和深圳足协两方的代理律师同意调解,庭审法官宣布此案进入调解阶段,这也就意味着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如果没有调解结果,深圳中院将择日宣判。

作为此案的上诉人、深圳足协的代理律师罗玉华,被上诉人、球员的代理律师李梅芬以及球员的委托代理人深足俱乐部总经理助理吴敏出庭,由于庭审当天下午深足有一场与申花的比赛,深足球员并未出席29日上午的庭审。庭审过程中,深圳足协的代理律师罗玉华认为:“深圳足协在2008年是代表深足俱乐部进行管理,自己本身并不具有经营权,只起到组织协调作用。”言外之意是深圳足协不应该成为球员的主诉对象,不过,庭审法官在听完双方的陈述和控辩之后,明确表态:“此案的事实已经非常清楚!”当庭审即将结束的时候,庭审法官庄新元问双方是否同意调解时,球员方的代理律师和深圳足协的代理律师均表示愿意调解。

“足球这个圈子是全社会都很关注的,解决好这一欠薪问题对每名球员都是有好处的,我们要尽量创造和谐的关系,朝一个好的目标去努力。”审判长庄新元当着记者的面向深圳足协方和球员方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大家要一起去沟通。”

事实上,作为被福田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深圳足协在这两年里一直在努力争取资金为球员解决这笔欠款,深圳足协的代理律师罗玉华表示:“过去的时间里,深圳足协非常努力地去帮助筹集这笔钱。”不过现在的结果是,球员的欠薪依然没有还清。

此案缘自2008赛季“深足讨薪诉讼案”。2008年2月28日,杨塞新放弃对深足的管理权,深圳足协在深足可能崩盘的情况下选择了托管。在深圳市足协结束托管工作时,18名深足队员被拖欠了3个月的工资,以及几乎全年的比赛奖金,总额约为360多万元。在长达一年的追讨无门后,深足队员2009年7月通过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追讨2008赛季被拖欠的薪金。深圳足协随后作出很多努力,偿付给深足队员30多万元薪金。因为2008赛季的深足主赞助商拖欠部分赞助款,所以深圳足协无法偿付剩余的300多万薪金。

由于2008赛季深足交由深圳市足球协会托管,作为托管方的深圳市足球协会被裁令 “对深足俱乐部的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即深足队员可选择在裁决生效后,申请法院对深圳足协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劳动争议裁决生效后,深足队员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0年8月,福田区人民法院裁决深足队员应当获得被拖欠的薪金。但随后深圳足协提出上诉,随即就有了9月29日的深圳中院庭审。

29日的庭审结束后,球员方的代理律师李梅芬表示:“此案发展到现在这个程度,深圳足协也有愿望把这个事情处理好,但在无力支付球员工资的情况下,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政府出面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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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nickel x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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