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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梅尔茨案鲁能求助中国足协 将申诉FIFA维权

2010年07月21日09:28新闻晨报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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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记者 甘 慧 针对新西兰国脚斯梅尔茨的“出走事件”,山东鲁能俱乐部向中国足协递交了关于斯梅尔茨转会的材料。据悉,鲁能将在中国足协的帮助下向亚足联或国际足联申诉,以维护自身的权益。

据山东鲁能俱乐部常务副总韩公政介绍,鲁能和黄金海岸俱乐部签订了转会合同,和斯梅尔茨本人签订了两年的工作合同,因此斯梅尔茨已经是鲁能俱乐部的球员了。按照《国际足联运动员身份及转会规则》第五章第12条第3、4款的规定,“任何同时与多个俱乐部签约的队员将受停赛处分。直到国际足联相应的组织就此出面裁决。”“除非有关三方———原俱乐部、队员本人、新俱乐部一致同意,否则合同有效期内不得转会。”

根据国际足联的这些规定,如果斯梅尔茨在和鲁能签约的情况下再和老东家黄金海岸签约,他将被禁赛,除非鲁能同意他转会。如果斯梅尔茨在和鲁能有合同的情况下再和老东家签约,那么,将受到严惩。斯梅尔茨已回到位于澳大利亚昆士兰州的家中,他的手机仍处于无人接听状态。而日前从山东传出消息,斯梅尔茨的突然不辞而别与北京国安的半路截杀有一定关系。

鲁能方面因为手握合同,因此目前的态度十分强硬。斯梅尔茨的经纪人与鲁能取得联系,向鲁能方面提出了一些金钱上的要求。鲁能的反应是,“合同就在那里摆着,我们一分钱也不多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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