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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四川健美王杀人碎尸犯罪 或遭法律极刑惩罚

2010年03月18日11:17成都晚报张宇翔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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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正处于运动生涯巅峰期的四川省健美先生熊明来到了成都体育中心11号看台,为四川全兴队的保级大战助威,因其在看台上挺胸握拳,大秀肌肉的豪放动作被记者摄下见报引发巨大影响,熊明就此被人封为 “全兴队的肌肉”一夜成名,这张照片也成为甲A时期川足黄色狂飙经典记忆。日前,熊明的名字却出现在了重庆警方通报的一起“杀人碎尸案”中,昔日的健美冠军或因此遭受法律极刑惩罚。

一张照片 健美王天下闻名

生于南充的熊明原是南充市杂技团演员,因自小练习杂技,拥有良好身体基础。1982年开始练健美后,熊明开始陆续参加各类健美比赛。1986年,他参加四川省健美锦标赛拿到了冠军。此后的10多年时间里,熊明频频亮相全国和省上的各种健美大赛,总共拿到了40多个冠军,并获得“四川省健美先生”的称号,由此登上职业生涯巅峰。时值甲A最火爆时期,成都人视去成体看全兴队比赛为头号消遣,熊明也不例外。“那是一场1995年的全兴保级关键战,我拿着摄像机想拍几张比较有个性的球迷镜头,突然发现11号看台上有个男的在张扬地展示肌肉。”当时熊明充满激情的表演和一身明晃晃的腱子肉在看台上甚为扎眼,凭着一个摄影师的天然敏感,曾获甲A联赛摄影金牌的前本报摄影记者王瑞林迅速按下了快门。王瑞林昨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回忆道:“当时我并不认识熊明,更不知道他就是健美王,后来搞体育的同事看到后才跟我说,这人不就是熊明嘛,是健美王。”在那个全民甲A的疯狂时代,这张照片通过本报迅速被各大媒体疯狂转载,被赋予了远超于竞技和摄影领域的意义,甚至被称为“最富含雄性激情的甲A球迷写真”,而成为全兴足球威水史和足球十年甲A经典记忆的一部分,这也使原本只在健美界小有名气的熊明,也一夜间名声大噪,有球迷还授予其 “全兴队的肌肉”美名,以至于外出比赛时,不断有人会调侃熊明“更应该甲A赛场展示肌肉而非健美赛场”。

杀人碎尸 只为“找过年钱”

不过随着甲A背影的远去和全兴足球的湮没,熊明也逐渐消失在主流体育视野中。案发前,熊明他最后一次被媒体报道是2008年的《南充晚报》,称其受邀出任南充首届健美健身大赛裁判长一职,却中途“比赛瘾发”放弃当裁判长,转而报名参赛的离奇故事。而日前,重庆警方却通报“在渝工作的南充籍健美教练因缺钱花而抢劫杀人。目前此案已移送检察机关。”据重庆媒体报道,今年1月15日,为了“找过年钱”,熊明和另一健美教练陈亚伦(据称为熊明弟子)给保险推销员小霞(化名)打电话谎称“要买保险”,小霞来到熊明的健身器材库房。在库房,两人抢走小霞皮包里的2000多元现金,逼小霞给朋友打电话汇5万元钱。当一名朋友答应汇6000元后,二人将小霞掐死碎尸。随后,他们将小霞卡上的6000元钱取走并瓜分。由于小霞失踪几天杳无音信,家人打听到小霞失踪前曾给多个朋友打电话借钱。通过银行取款记录,朋友汇在小霞账户上的钱被人分几次取走,遂疑其被绑架,向警方报案。警方立案后迅速就通过技术手段将熊明和陈亚伦抓获。二人对杀人碎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指认了现场。南岸区检察院审查后,对二人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批捕。直到近日重庆警方正式通报此事,这位昔日四川健美王的名字才再度登上报端,不过往日如今已云泥有别。

好友叹息 利令智昏酿悲剧

案件通报后,本报记者第一时间联系到熊明好友、前全国健美冠军王贵玉。王贵玉对此非常震惊,他表示熊明当年退役后选择了去重庆闯荡:“据我所知,他早已经没做健美教练了,而是在销售一些健身器械,而陈亚伦是他带过的徒弟,成绩一般,好像就进过省健美大赛前六。”据其透露,熊明离过婚,后又娶了一位20出头的少妻。王贵玉分析,也许正是由于离婚后又再婚,生活压力骤增,加之近年来健身器销售竞争激烈,生意也越来越不好做,种种压力之下令熊明昏了头,铤而走险,最终犯事。王贵玉表示:“这对四川健美界来说,是一件很丢脸的事。”而作为老友,王贵玉更是无限惋惜:“熊明出事后,家人都避开了。这个案子性质很恶劣,很可能被判死刑。之前我还以为他是因生意纠纷才犯错,没想到为了几千块钱就……太不划算了。” (记者 张宇翔)

(成都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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