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队伍最多5人报名挑战赛,需要到登记员处进行登记
擂主需要在擂场上接受5支队伍的挑战而不败,方可成为当日擂主
每场比赛打5个球,先到5分者赢得本场比赛胜利
三分球算2分,2分球算1分,先得到5分者获得本场胜利
每场比赛结束后允许擂主队进行参赛人员更换(但必须是记录队员)
擂主连续赢得3场比赛有权申请15分钟停止比赛进行体力恢复
挑战失败队伍可以对擂主进行继续挑战,不限次数
如当日比赛出现2支或者2支以上赢得5场胜利的队伍,获胜队伍之间进行挑战赛必须决出1名当日擂主,如有队伍放弃比赛视为弃权,唯一在场的队伍获胜获得当日擂主称号;如所有赢得比赛队伍全部放弃(特殊原因),视为场内无擂主,由现场参赛中继续比赛最终决出当日擂主
每周决出的当日擂主不能重复。例如周一擂主不能继续挑战周二至周五擂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