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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员奖金到底咋回事儿 他们能靠这笔“年终奖”赚大钱吗?

今天ESPN记者扎克-洛维和马克斯曝光了篮网签下凯文-杜兰特和凯里-欧文合同的细节,除了他们在第四年都拥有球员选项外,合同中的另外一个细节引起了我们的兴趣。

奖励条款。

这奖励条款究竟是怎么回事?为什么球队要设立奖励条款呢?

欧文的奖励条款有8项 杜兰特奖励条款仅有4项

在回答上面的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看欧文和杜兰特的奖励条款。

球员奖金到底咋回事儿 他们能靠这笔“年终奖”赚大钱吗?

欧文杜兰特都有奖励条款

欧文与篮网的新合同第一年年薪为3172万美元,另外还有价值100万奖励条款,条款共细分为8项,欧文每完成其中一项将得到12.5万美元。这8项奖励条件分别是:至少出战70场常规赛;场均失误要低于2.4次(至少出战60场);场均至少赢得4.6次罚球(至少出战60场)、罚球命中率至少达到88.5%;场均至少投中2.8个三分;场均犯规数低于2.1次;欧文在场篮网百回合至少要得到114分;欧文在场篮网百回合失分要少于106分。

而杜兰特合同中的奖励条款同样是100万美元,条款细分为四项:篮网进入季后赛或至少赢下43场,杜兰特至少出战50场或入选全明星,以上四项任何一项达成,杜兰特就能够获得100万美元的奖励。

根据洛维和薪资专家马克斯的报道,欧文的奖励条件被认为“不太可能实现”,因此奖励金额不会计入篮网的工资帽;而杜兰特的奖励条件被认为“可能实现”,他的奖励部分将会计数篮网的工资帽。

这又是什么情况,什么是“不太可能实现”的目标?什么又是“可能实现”的目标?为什么这些条件还会跟工资帽发生关系?

带着所有的疑问,让我们来看一下NBA劳资协议中对奖励条款的说明。

【激励条款门道多 身体/学业/数据都能拿来当奖金衡量标准】

其实我们所说的奖励条款在劳资协议中被称为激励条款(incentives),NBA允许放在合同中的激励条款一共有三类:绩效、学业/身体成就和额外的提升。

根据劳资协议规定,后两个种类的激励条款将始终包含在球队的工资总额中。

球员奖金到底咋回事儿 他们能靠这笔“年终奖”赚大钱吗?

劳资协议中对激励条款严格界定

而绩效激励,也就是我们今天主要说的奖励条款,则被分为两种:“可能实现”的条款和“不可能实现”的条款。其中“可能实现”的奖励条款将别包括在球队工资总额中,“不可能实现”的奖励条款则不计入球队的工资总额。

首先要明确的是,激励措施必须是能够激励球员或者团队取得积极成就,并基于数字基准或公认联赛荣誉的。数字基准必须是具体的指标,比如一名球员的命中率达到50%;而不能是相对的指标,比如一名球员的命中率比上赛季提高10%。

所有的绩效激励措施在每个季度开始时都会重新评估(事实上在一桩交易发生后也会重新进行评估),以确定到底应该将其归类为“可能实现”还是“不可能实现”的目标。

决定激励是“可能实现”还是“不可能实现”,主要基于球员上赛季的表现。

这里打一个比方,比如一名球员上赛季每场比赛有7次助攻,那么基于每场比赛7助攻的奖励被认为是“可能实现”的,而基于每场比赛8助攻的奖励则被认为是“不可能实现”的。

具体来看看欧文的案例,欧文上赛季出场67场常规赛,场均失误2.6次,场均3.7次罚球,罚球命中率87.3%,场均投中2.6个三分球,场均犯规2.5次,欧文在场时球队每百回合得分118分,每百回合失分108分。

和上面所说的条款对比,这些条件除了球队每百回合得分外,其余条件上赛季的欧文都没达到,被归类为“不可能实现”也在情理之中。

而杜兰特的奖励条款他上赛季都做到过,而且只需要完成一项就能拿到100万美元奖金,自然就被归类为“可能实现”的范畴。

当然,也有特殊情况发生,如果联盟和球员协会认为上一个赛季的表现不能很好的衡量这个球员本赛季的表现,那么专家可能会提出反对意见。

【“不可能实现”激励条款最多15%年薪 想钻空子?NBA说不可能】

这样看来,这条款不是对于球队很有利么?既可以给球员增加收入,又可以有效的逃避工资帽。

球员奖金到底咋回事儿 他们能靠这笔“年终奖”赚大钱吗?

不知道小乔丹是不是也有激励条款

但是事实情况并非如此,NBA对于激励奖金,有着很严格的规定。

1. 双向合同不能包含任何奖金或者奖励条款

2. 底薪合同不能包含任何奖金或者奖励条款

3. 工资上涨的最高限制对于奖励条款依然有效,如果工资每年的上涨幅度是5%或者8%,那么“可能实现”和“不可能实现”的激励条款的上涨幅度也是5%或者8%。

4. 如果一份含有激励条款的合同要延长,那么相应的激励条款也需要延长。激励条款的数额可以最高上涨或者下降8%,但是不能被取消。

那么这样的奖金最高有多少呢?

根据劳资协议的规定,“不可能实现”的激励条款,不能超过该赛季球员正常工资的15%。而且当球队试图签下多名合同中含有“不可能实现”激励条款的球员时,在签约时计算剩余空间时,第一名球员的“不可能实现”激励条款可以不计入工资帽,但是第二名球员的“不可能实现”激励条款在签约时都要计算在其中。

举例说明,如果一支球队有1000万美元的空间,他们签下一名第一年薪水500万美元同时还有一个75万美元“不可能实现”激励条款的球员。这支球队想要继续签球员,那么他们可以签下一名不包含‘不可能实现’激励条款的第一年薪水500万美元的球员。可如果球队想给第二名球员提供一笔“不可能实现”激励条款的奖金,那么不好意思,如果球队准备给这名球队75万美元的“不可能实现”激励条款奖金,他们最多只能给这名球员425万的第一年年薪,75万美元的奖金虽然是“不可能实现”,但是也要计算进签约时的工资帽中。

这样规定的意图显而易见,防止球队和每一名球员签下低廉的薪水,然后用高额的“不可能实现”的激励条款来给运动员补偿,以此规避NBA工资帽规定的做法。

【欧文奖励条款并不奇葩 让他去拿最佳防守球员才是刁难】

看完了上面这些,是不是觉得为什么篮网要给欧文这么冗长的奖励条款。

殊不知,欧文的条款虽然长,但是论起难易程度和罕见程度来,真不是NBA历史上的独一份。

1. 减重或增重条款

包括格伦-戴维斯、詹姆斯-约翰逊、塞弗罗沙、费沃斯在内的多名NBA球员都曾经在合同中签下过这样的奖励条款。不过也许是NBA的训练量比较大和科学,所以他们基本上都拿到了属于自己的奖金。

2. 综合命中率

2011年,马刺在和邦纳签订的合同奖励条款中规定,只要邦纳的投篮命中率,三分命中率和罚球命中率的数字相加能够大等于169,他就能拿到额外的10万美元奖金。虽然邦纳在菜鸟赛季时三项数据总和曾经达到174,但始终与这笔奖金无缘。

3. 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球员奖金到底咋回事儿 他们能靠这笔“年终奖”赚大钱吗?

让职业生涯0扣篮的里德诺尔去那最佳防守?

上面这两个任务奇怪归奇怪,但是都让人看到完成的希望。但是下面要说的几个奖励条款,跟坑人也没什么两样了。

2006年,里德诺在和当年的超音速签订的合同中有一个奖励条款,如果他获得年度最佳防守球员就能获得150万美元的奖金。可里德诺的打法,和最佳防守球员真没什么太大的关系。

这样看来,欧文一个个项目都明确写明要求的目标,的确是比较人性化了。

【奖金是为了激励而不是为难 “年终奖”也只是意外之喜】

无论如何,激励条款是用来促进球员进步的方法,如果能够躺着拿奖金,也就失去了此前的效果。通过努力拿到100万美元“年终奖”,虽然对于杜兰特、欧文来说是九牛一毛,但是也是一次额外的惊喜。

球队设定苛刻的条件并不是为了为难球员,而是希望他们突破自我,取得更好的战绩。但如果要求一个防守能力一般的人去拿最佳防守球员,一个明显实力不够的球员去争夺MVP,就显然是为难球员了。

要不下回给哈登设置一个拿到最佳防守球员的激励条款或者给韦少设置一个三分命中率达到40%的激励条款看看。

怕是经纪人不当场掀桌子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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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my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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