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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评:中超新政出发点好 不代表可以任意横行

撰文/赵宇

足协已经很久没在晚上十点发过官方通知了,不知道昨晚发《关于调整中超中甲联赛U23球员出场政策的通知》、《关于限制高价引援的通知》的工作人员是否收到了组织或者更高级别管理组织的加班费。

在一个被号称无论做什么事都要讲“执行力”的时代,纠结于加班费的确有些天真。现在提倡事情无论好坏都不需要过多讨论,执行就是了。稍有讨论,就会被扣上执行力差的帽子。就像这两个新政,也没有任何讨论的空间,它们就像是即将被改造的危旧房上那个大大的“拆”字。不管美观与否都要提前喷上去,早晚都要执行。

哪怕组织和更高级别组织不太愿意讨论,我们还是应该本着最理性的态度探讨一下业务:规定强调从2018赛季起,各俱乐部整场比赛累计上场比赛的U23国内球员,必须与整场比赛累计上场比赛的外籍球员人数相同。

这政策与现在施行的3外援政策相矛盾。政策刚一出台就有人提出:一场比赛是否可以上5个外援、5个U23球员再加上一个守门员?

还有人出主意说:最开始11个人正常踢,包括三个外援,伤停补时阶段换上3个U23就可以了。这些看似荒唐的假设完全符合规定。即便现在相对温和的U23政策,也有像上港这样的俱乐部一直在打擦边球,更不要说比这更荒唐的政策了。

中国自古就有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传统,上面政策不合理,中庸思想深入骨髓的人们不愿意去抗争,逆来顺受,然后尽可能通过各种小心机来给自己争取更大的存活空间,最终导致上面的政策执行不力,下面的事情做得也是汤汤水水。

锐评:中超新政出发点好 不代表可以任意横行

新政猛于虎 俱乐部们该如何应对?

如果说以上这些假设都是荒唐的,那么一个比较实际的问题是,今后的U23球员身价肯定会暴涨,那些能力不行、水平一般的球员也会成为新政的受益者,变成市场上的抢手货,拿着与他们的身价和能力完全不符的工资。已经有人感叹是不是过了24岁就到了可以考虑退役后去做什么,是开出租还是经营路边烧烤?

在《关于限制高价引援》的通知中规定:自2017年夏季注册转会期起,对处于亏损状态的俱乐部征收引援调节费用。对于有关俱乐部通过转会引入球员的资金支出,将收取与引援支出等额的费用,该项费用全额纳入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用于青少年球员的培养、社会足球普及和足球公益活动。

第二句话中的“有关俱乐部”究竟是谁,怎样一个评价量化标准完全没有明示。

目前中超俱乐部基本上没有自我造血功能,收入最大的来源就是国内球员的转会。如果真去查哪些俱乐部“处于亏损状态”,恐怕一个都不会幸免。可问题是真的能够做到财务透明吗?是不是已经有俱乐部开始考虑要聘请一个更高水平的会计了。

我们有理由相信,相关组织机构用心良苦地出台这两个政策的出发点一定是好的,他们也一定是爱中国足球,怕中国足球完了,就好比生活当中也有一些管理规定的出台是希望我们每个人变得更好。

落后的中国足球的确应该给更多年轻人机会,如果他们能力不行,也需要一定的政策帮扶,比如现在的U23政策;也的确应该限制外援的转会费和薪水,现在很多中超俱乐部投入的理性程度也的确可以打负分。

可是,一个好的出发点并不意味着就可以任意横行。

政策的合理性,以及政策出台后会带来哪些负面影响,都是政策制定者需要深思熟虑的。这样的新政会让中超联赛的观赏性和影响力大打折扣,体奥动力是不是就可以要求5年80亿的转播权费用打点折?平安集团一年2亿的冠名费也是否也应该收回来一些?

有人说,“如果一个规定发出来后荒唐至极,那也就没有什么讨论的必要了。要么完全执行,要么完全不执行。”这种说法太过于理想化,中国足球也不可能再有当年的G7革命。

用一种理想化的简单粗暴方式解决问题态度不可取,联赛的参与者们还是应该坐下来好好讨论一下政策的利弊。最可怕的事情是始讨论还没开始呢,已经有个人主动举手说:不用讨论了,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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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eeg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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