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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外汇去哪了? 中超外援薪水存税务漏洞

中国政府金融和外汇管理机构一而再再而三地警告中国企业在海外收购足球俱乐部的行为。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7”上,央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出席并发表题为“跨境资本流动:挑战与应对”的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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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到:“去年一年中国企业在海外收购了很多足球俱乐部。如果说,收购有利于提升中国的足球水平,我觉得是好事。但是,情况是这样的吗?有很多企业,在中国的负债率已经很高了,再借一大笔钱去海外收购。有一些则在直接投资的包装下转移资产。”

有关中国企业收购海外足球俱乐部的问题以及转移资产的嫌疑,笔者此前已在“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发话 国际米兰该怎么接?”一文中分析,这里不再重复。

比较有意思的一条消息来自潘功胜局长讲话后国内媒体的反响。大号“侠客岛”在相关文章中还举出了这样的例子:“一位资深足球从业者告诉岛叔,一些国内的俱乐部为了避开国内的外汇管制,在给这些球员支付薪水时,经常会先把钱打到球员所在国从商的中国企业户头,再由这些企业转移支付给球员。而像有的省份,以前一年往外流的外汇没多少,但是在成立中超足球俱乐部、并且大手笔收购国外球员之后,单个俱乐部就能用掉该省接近八成的外汇额度。”

外援薪水的支付方式是笔者一直怀疑的地方。中超外援天价薪水,按照中国国内目前的税制,同样需要缴纳近45%的所得税。那么,是否有企业采取阴阳合同、海外分公司支付等多种形式来躲避中国国内税务系统呢?

实际上,在阿内尔卡、德罗巴和上海申花的合同纠纷中,就已经可以发现逃税的痕迹。德罗巴的薪水一大部分是通过“广告代言”获得的,而广告代言又是和中国大陆之外的公司签订的。更早还可以追溯到孙吉的官司,球员在上海踢球,却和一家香港公司签订“训练比赛合同”。

最要害的是,资本外流的巨大压力绝非今年的新鲜事,中国足协在天价薪水面前作为管理部门并未作出一些必要的应对措施,例如对绕道支付、阴阳合同进行严厉惩罚的具体规定。

中国足协去年出台的禁止阴阳合同举措,根本没有说明劳资双方谁应该为阴阳合同负责,这个新规定仅仅是帮助足协脱离责任,一旦劳资双方出现矛盾,足协可以说:“不关我的事。”

在一个现代国家,足球已成为体育产业的重中之重,如果没有健全严谨的税务意识,为俱乐部逃税留出空间,绝对是管理者无能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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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eonel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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